《宋時捕探,汴京迷霧錄》第149章 醋泡驗屍顯殘跡,汞麩藏凶定死因(1)

作者:騎驢上班·6個月前

提刑司的驗房設在後院西北角,遠離主建築群,四周砌著高牆,牆角擺滿石灰壇,空氣中瀰漫著淡淡的草藥味與醋香。趙元寶的已從義莊運回,停放在鋪著白麻布的驗臺上,蓋著厚重的衾布,只出頭部與雙手。李三穿著特製的麻布驗服,正蹲在臺前偵錯程式,沈墨、孫七站在一旁,神肅穆。

“沈捕快,你說的‘醋泡法’真能清理出殘留痕跡?” 李三手裡拿著一個陶碗,裡面盛著溫熱的陳醋,旁邊放著細刷和鑷子,“以往驗,遇有指甲汙垢,多用清水沖洗,從未試過用醋浸泡。” 沈墨點頭解釋:“醋酸,能化汙垢與皮粘連,還能讓微量金屬殘留顯形。趙元寶指甲裡的汙垢看似普通,或許藏著兇手的痕跡,用醋泡過後,更容易提取。”

這是沈墨結合現代刑偵知識改良的驗方法,宋代雖有醋用於清潔的記載,卻未用於驗,他特意叮囑李三控制醋溫,避免損傷。“李兄,先將死者雙手浸醋中,浸泡一刻鐘,再用刷輕輕刷洗指甲作務必輕,別破壞潛在殘留。” 沈墨遞過一塊乾淨的白絹,“提取到的東西都放在這上面,標註好位置。”

李三依言而行,小心掀開衾布,出趙元寶的雙手。死者雙手枯瘦,指甲裡嵌著黑褐的汙垢,指關節還有輕微的淤青,顯然死前曾有過掙扎。他將死者雙手緩緩浸陶碗的陳醋中,醋水立刻泛起細小的氣泡,汙垢在醋中漸漸化,散發出淡淡的酸腐味。

孫七站在一旁,手持臺賬,準備記錄:“沈哥,李兄,每一步發現都請及時告知,我會詳細記錄時間、痕跡形態和提取位置,確保符合律法要求。” 他知道,證的提取過程必須有據可查,否則難以作為呈堂憑證。

一刻鐘後,李三用鑷子輕輕提起死者的右手,拿出細刷,順著指甲的方向輕輕刷洗。黑褐的汙垢漸漸落,落在白絹上,形一小堆碎屑。“沈捕快,你看這裡。” 李三突然停手,用鑷子夾起一粒淡黃的細小顆粒,“這不是汙垢,像是某種穀的麩皮。”

沈墨湊近檢視,那顆粒呈片狀,邊緣糙,與之前在張老財家、趙元寶放貸鋪發現的麥麩完全一致。“是麥麩!” 他語氣肯定,“趙元寶從未接過糧食加工,指甲裡的麥麩,定是與兇手搏鬥時沾上的,這是重要的直接證據。” 孫七立刻在臺賬上記錄:“巳時三刻,提取趙元寶右手食指指甲麥麩顆粒,與案發現場麥麩材質一致。”

李三繼續刷洗,當刷到死者左手拇指指甲時,刷突然到一個堅的細小顆粒。他改用鑷子小心夾取,只見一粒銀白的結晶落在白絹上,在燈下泛著冷。“這是什麼?” 李三眉頭微蹙,用指尖輕輕,結晶質地堅,不易碾碎。

沈墨心中一,讓李三將結晶另一碗清醋中。結晶水後,並未溶解,反而泛起一層淡淡的白霧。“是水銀結晶!” 沈墨眼神一凜,“水銀劇毒,若與麥麩混合,再加麥角毒,便是雙重毒殺。死者指甲裡有這個,說明兇手作案時手上沾有水銀,或許是製作毒時殘留的。”

李三立刻對進行全面查驗,他用醋泡過的刷仔細刷洗死者的口腔、咽和胃部區域,果然在咽發現了微量褐末,與之前提取的麥角毒完全吻合。“沈捕快,死者表無明顯致命外傷,只有頸部有輕微扼痕,結合毒檢測和水銀結晶,可斷定死因是:先服用混有麥角毒和水銀的麥麩,中毒後意識模糊,兇手再用手扼頸,加速其死亡,也就是‘先中毒後補刀’。”

孫七將驗結果逐一記錄,字跡工整:“死者趙元寶,死因系麥角毒與水銀中毒疊加扼頸,指甲提取麥麩顆粒、水銀結晶各一份,咽提取麥角毒殘留,與張老財案證同源。” 他抬頭看向沈墨:“沈哥,兩起案件的證完全關聯,兇手是同一人或同一團伙,且與麥麩、水銀、糧食加工相關。”

此時,陳默帶著兩名吏員趕到驗房,剛進門就聞到濃烈的醋味,眉頭不自覺地皺起:“沈捕快,李三,驗可有結果?我已傳訊了城南三家與趙元寶有借貸糾紛的農戶,正準備審訊。” 他對驗房的環境頗為不適,目掃過白絹上的麥麩和水銀結晶,語氣帶著幾分敷衍。

沈墨將白絹遞給他:“陳推,驗結果已出。趙元寶系先中毒後被扼頸而死,指甲提取到麥麩顆粒和水銀結晶,與張老財案的麥角毒、麥麩同源,證明兩起案件為同一團伙所為。兇手手上沾有麥麩和水銀,極可能是磨坊主或從事糧食加工、煉丹相關職業的人。”

陳默接過白絹,隨意看了一眼,便遞給後的吏員:“不過是些麩皮和銀粒,怎能僅憑這些斷定兇手份?麥麩是汴京常見之,水銀更是煉丹、制鏡行業常用,範圍太過寬泛,不如審訊來得直接。” 他轉向李三:“李三,驗結果可有口供佐證?若無,便只能作為旁證,不能定案。”

李三搖頭:“暫無口供佐證,但證鏈條完整,毒、麥麩、水銀結晶相互關聯,且與案發現場痕跡吻合,按《宋刑統》‘證佐旁證’條,可作為偵查依據。” 陳默不以為然:“偵查依據終究是依據,沒有口供,難鐵案。我看還是先審訊那幾名農戶,或許能問出線索。”

“陳推,審訊固然重要,但證能小偵查範圍。” 沈墨上前一步,語氣堅定,“麥麩來自糧食加工,水銀來自煉丹或制鏡,兩者結合,嫌疑人範圍並不寬泛。汴京從事糧食加工且與煉丹相關的,只有城南老王磨坊附近的一家煉丹作坊,王老漢與該作坊素有往來,這絕非巧合。”

蘇文恰好趕來,手裡拿著一份戶籍記錄:“陳推,沈捕快,下查到,城南老王磨坊隔壁就是‘清虛煉丹坊’,坊主與王老漢是同鄉,十年前曾因非法煉丹被罰,王老漢的兒子王虎失蹤前,常去煉丹坊幫忙。” 他將記錄遞給兩人,“煉丹坊常用水銀煉製丹藥,且與老王磨坊共用一口水井,麥麩和水銀極可能在那裡產生關聯。”

陳默看著戶籍記錄,臉微微變化,但仍不願妥協:“即便如此,也需審訊核實。我現在就去傳訊煉丹坊坊主和王老漢,若他們認罪,此案便破了;若不認罪,再按沈捕快的思路排查不遲。” 他說著就要轉離去,沈墨連忙攔住:“陳推,不可貿然傳訊!王老漢父子本就警惕,若貿然審訊打草驚蛇,他們可能銷燬證據,甚至潛逃。”

“沈捕快是在質疑我的審訊能力?” 陳默臉一沉,“《宋刑統》規定,重大嫌疑犯可先行拘傳審訊,我有提刑司令牌,行事合規。” 兩人爭執不下,孫七連忙打圓場:“陳推,沈捕快,不如各退一步。陳推先傳訊煉丹坊坊主,此人與案件關聯較淺,或許能問出王虎的下落;沈捕快則帶人暗中監視老王磨坊,防止其銷燬證據或潛逃,雙線並行,效率更高。”

蘇文也附和道:“孫文書所言極是。煉丹坊坊主膽小怕事,且與王老漢只是同鄉,未必知曉命案詳,審訊風險較低;王老漢嫌疑重大,暗中監視更易獲取證據,也符合沈捕快的勘查思路。” 陳默思忖片刻,覺得此方案既不違背自己的審訊理念,又能推進案件,便點頭應允:“好,就按此行事。我帶吏員去傳訊煉丹坊坊主,沈捕快負責監視老王磨坊,有況隨時通報。”

散會後,沈墨立刻召集趙六、王忠,安排監視任務。“趙六,你和兩名捕快喬裝挑夫,在老王磨坊對面的茶攤駐守,觀察磨坊靜,尤其是王老漢是否有外出、銷燬品的行為;王忠,你帶一人潛伏在磨坊後院的樹林裡,留意是否有陌生人與王老漢接,尤其是型瘦小、符合主犯特徵的人。” 沈墨遞給兩人一幅王虎的畫像,這是據劉二和磨坊幫工的描述繪製的,“若發現與畫像相似之人,切勿輕舉妄,立刻通報,我帶人支援。”

趙六接過畫像,揣進懷裡:“沈哥放心!俺眼神好,就算他化灰,俺也能認出來!” 王忠則補充道:“沈哥,若王老漢有運貨、燒火等異常行為,我們是否需要干預?” 沈墨搖頭:“無需干預,只需記錄清楚時間、地點、行為,待證據確鑿後再行,避免打草驚蛇。”

安排妥當後,沈墨帶著孫七返回提刑司,準備整理驗報告和證清單。路上,孫七不解地問:“沈哥,陳推為何如此執著於口供?明明證已經很清晰了。” 沈墨嘆了口氣:“宋代司法‘罪從供定’的理念固,陳推是科舉出,深其影響,認為口供是定案的唯一核心。想要改變這種觀念,唯有靠完整的證鏈條,讓他親眼看到證據的力量。”

回到提刑司,沈墨讓孫七將驗報告、證清單、戶籍記錄等材料整理歸檔,形完整的偵查卷宗。“孫七,你把兩起案件的證一一對應,麥麩、麥角毒、水銀結晶、足跡、麻繩纖維,都標註清楚關聯點,讓任何人看了都能明白線索的連貫。” 他指著桌上的白絹,“尤其是水銀結晶,要註明其來源與煉丹坊的關聯,這是鎖定兇手的關鍵。”

孫七點頭應允,立刻開始整理卷宗。沈墨則拿起王老漢的戶籍記錄,仔細翻閱:王老漢十年前借糧貸被奪磨坊,兒子王虎被杖責後失蹤,妻子抑鬱而終,他獨自經營半間磨坊,與煉丹坊坊主切,近幾年多次因借貸糾紛與張老財、趙元寶發生衝突,甚至有一次持刀相向,被府衙拘押過十日。

“仇恨積累了十年,足以讓一個老實人走向極端。” 沈墨喃喃自語,“王老漢負責風、準備毒,兒子王虎負責潛行兇,煉丹坊坊主提供水銀,三人形了復仇團伙。張老財、趙元寶是他們的首要目標,接下來可能還有其他放貸商人。”

他立刻讓人去府衙調取汴京所有放貸商人的名單,尤其是做過糧食貸、名聲惡劣的,重點排查是否有與王老漢、煉丹坊坊主有糾紛的人。“必須儘快找到王虎,阻止他們繼續作案。” 沈墨眼神堅定,他知道,時間迫,若不能及時阻止,可能會有更多人遇害。

此時,陳默的審訊有了初步結果。他派人來報,煉丹坊坊主承認十年前曾幫王虎煉製過含水銀的 “毒”,說是用於毒老鼠,近期王虎確實回過汴京,曾在煉丹坊取走量水銀,但坊主否認知曉命案,也不知道王虎的下落。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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