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哥以六城為禮,我滅六國報之》第233章 利用,這是長你們的臉!(1)

作者:煙雨西瓜·4個月前

“哦?”

馮葵來了些興致。

他是參與過伐楚之戰的。

先前公孫劫也曾代過他們。

秦國滅楚後,不楚人逃至越地。他們有的投奔越人,有的是佔山為王,與越人雜居。對於這些人,能招攬的就招攬。不肯招攬的,就皆罰為城旦。這些楚人犯了邦亡罪,該如何置還是要看況。

邦亡罪可不是小罪。

如何置也是有講究的。

先前有婦人帶著孩子逃至楚國,孩子名【多】。後來秦國攻滅楚國,將多俘獲。此時他已年過二十,其母也已病逝。理此案的吏就犯難了,畢竟他們逃亡楚國時,多還年並未謀劃,他是被至楚國的。

但依舊被李斯罰為城旦。

原因很簡單,多雖然沒有參與謀劃,卻也是從犯,這些年來也是變相的逃避秦人應盡的耕種義務,屬於是益者。而秦法往往是不以過程論,只看結果。既然多益了,那就是從犯,別說是故意還是無意,結果都一樣。

就像火龍燒倉也是如此,不管這火是人為的還是無意的,相關所有吏全都按照頂格判!

安朱的籌碼,無非就是他們。

但這些肯定還不夠。

畢竟秦國打下來也沒區別。

安朱則很自信,繼續道:“自秦滅楚後,就有夥楚人逃至秦地。為首者參與了秦楚決戰,名為共敖,乃是羋姓共氏,也是楚國宗室。他如今就在王畿,並且他還遊說孤,要和秦國死磕到底。”

“共敖?”

馮葵頓時愣了下。

如果他沒記錯的話,這人應該也是通緝犯。秦楚決戰時,共敖還曾領兵,只不過是被李信所擊潰。後來就人間蒸發,估著就是藏了起來,所以就頒佈了通緝令。

“正是!”

瞧見馮葵的表,安朱很是得意。

至於背刺盟友?

別逗笑了。

本質上就是互相利用。

共敖自以為很聰明,想把整個東甌都拖下水。讓他們和秦國死磕,真要有什麼事,怕不是跑的比誰都快。秦國真要攻城,必定是要有所犧牲的。王畿雖是土城,卻也是經過特殊版築加固過的。屆時兩國不死不休,也算是間接給楚人報仇了。

安朱作為東甌王,雖然壞卻並不蠢。自先祖勾踐死後,越人三弒其君。為奪取王位,弒父殺君、或是坑殺子侄。安朱只是裝的很無知,同樣是在利用共敖。

畢竟,當初越國就是被楚國所滅。

共敖來東甌,會真心幫他們嗎?

想想都知道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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