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府群英記》第383章 皆大歡喜(2)

作者:公子無忌9889·5個月前

京中狄青平復西後,坐鎮平西王府中,與蕭天商議兵事:“雄關一帶地勢要害,不可久空主將,須早日整頓出征。”

蕭天拱手領命,連聲應諾。蕭總兵亦將張忠娶苗家之事一併稟知。狄青聞言笑道:“此乃佳事,賢弟快快前往迎娶。”

張忠辭謝道:“小將尚有一言稟告。自前日歸降,本無居所,往昔亦是蓋天山落草之人。今思圖安居,在舊山腳下建幾間房屋,以安家室。”

狄青點頭:“那片地方可有人管轄?”

張忠答道:“乃荒地,無主無人問事。”

狄青當即允諾:“如此,我明日朝上奏請,將此地劃歸你管轄。待朝廷定下賦稅標準後,便可開工造宅。”次日早朝,狄青啟奏蓋天山之事,仁宗趙禎准奏,命其自辦。

回府後,狄青命孟定國帶金千兩,前往蓋天山擇地建府,切記施工勿遲。孟將軍即刻領命,挑選八名隨從,整裝而行。

狄青又轉向李義,道:“賢弟先前言及你是北直順天府人氏,家中久無人管,不知舊宅如何?”

李義低頭恭謹答道:“稟千歲,小將自孤苦,父母早亡,數間祖宅早年毀於火災,迄今十二年稅糧未完,早已荒地一片。”

狄青沉片刻,喚來焦廷貴,吩咐道:“賜你千金,前往順天府繳清稅賦,復興宅院為李將軍安家。此事不容延誤。”

焦廷貴作揖應道,卻不忘碎本,嘟囔一句:“造得快,燒得快,不如慢工出細活。”狄青瞪他一眼:“休得胡說!”

焦廷貴仍不服:“我老子焦贊也是痴人,怪不得小將痴呆。”

狄青搖頭笑罵:“你這小子,多得很,明日即行,不得怠慢。”翌日清晨,焦廷貴帶金起程,一路南行,歷經一月,方至順天府。

到了地方,焦廷貴先將十二年賦稅繳清,再查地契,方知李義舊宅竟被當地一土豪霸佔。

那人姓王名強,家資萬貫,素來橫行霸道。數年前見李家房廢地荒,遂擅自築宅起樓,出租斂財,地方竟不敢置喙。

焦廷貴查明後,怒發如雷,大吼一聲:“狗烏!強佔將軍祖業,收人錢財,卻不納稅,這等地,怎配稱人!”

他大步走縣衙,在堂前高聲罵,驚縣令升堂問案。焦廷貴拍案怒斥,縣令懼於狄府之威,當即傳王強堂問罪。查明實後,縣令判令王強將房地如數歸還李姓。

焦廷貴卻冷笑道:“這算什麼公斷?他收租數載,李家納稅十二年,如今只還屋宅,豈不我焦將軍氣瘋子?你這兒也當不了!”

縣令面如土,小心問道:“那依將軍之見,當如何是好?”

焦廷貴喝道:“限他三日出一千兩銀,抵賦稅之虧。並將此強佔之人判為發配邊地之罪,否則本將軍一封書上奏平西王狄千歲,你吃不了兜著走!”

縣令一冷汗,不敢違逆,唯唯諾諾照辦。王強聽判,氣急敗壞,磕頭如搗蒜,只得認罪退堂。

沉沉,縣衙燈火初上。堂外行人稀,只餘幾聲犬吠隨風傳來。縣主批完卷宗,眉心,吩咐衙役道:“焦將軍遠來辦差,應得好生安置。尋個清靜客舍,每日酒食三饗,盛不可怠慢。所費何多,逐一稟告,本自會給發。”

衙役連聲應諾而去。焦廷貴卻全不見謝,只將這好意當作理所當然,日日貪杯大醉,酒氣吹得衙門上下無人敢近。第三日清晨,他醉意未散,踏上縣堂,問聲如雷:“那狗王強的銀子可曾來?”

話音剛落,堂外便響起衙役稟報:“王強在外伺候,呈繳銀兩!”縣主喚他堂。王強一臉愁容,跪在案前,雙手奉上一千兩雪白紋銀,分釐未短。焦廷貴冷眼瞧著,毫無憐惜。縣主命衙役扛銀送至焦廷貴住。焦廷貴當即吩咐自家帶來的隨從,將一一添置完備,這才略心滿意足。

京城東京朝堂之上,蕭天要調任鎮守雄關,已奏聞仁宗趙禎。擇日一到,仁宗趙禎賜酒餞行,蕭總兵又拜別狄青與諸將。他與張忠、苗顯同行,部下員同來送行,沿途地方接迎,一路旌旗耀眼,不必細說。

行程二十餘日,雄關巍峨在目。范仲淹與將軍楊青得報,率眾將士出關迎接。見張忠亦在行列,范仲淹笑問:“張將軍亦奉旨來鎮守雄關?”蕭天笑道:“非也。苗總兵有胞妹一位,其母早年許配張將軍,今來完婚耳。”

范仲淹哈哈大笑:“原來如此,那該賀喜才是!”張忠與苗顯俱拱手:“不敢,不敢。”楊將軍卻豪爽道:“賀不賀且不論,喜酒總要喝的!”

當晚雄關大擺筵席,燈火輝煌,賓朋滿座。次日,苗顯在雄關七八里外尋到一風水上佳的村落,名曰“十錦村”,便遣家丁督催工匠興工起造。匠人眾多,不滿一月,亭臺樓閣,房舍排。又迎母親與妹子居,招得丫鬟數十。昔日破窯苦寒的景,一朝變換,母皆喜不自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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婿西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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