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東西是搶了誰的?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反正東西到了手裡就是的。
徐小言把揹包裡的東西整理到一邊,然後蹲下來理那五支箭。
先拔了中間那個人肩膀上的那支,箭頭拔出來的時候帶出一小。
把箭頭上殘留的在水泥地上蹭了蹭,箭頭本是金屬的,能回收的話還是要回收。
徐小言把五支箭和收集到的資全部收進空間,又檢查了一遍地上有沒有留下什麼不該留的東西。
確認無誤之後,轉過,往街道的另一頭走去。
走了大概五六分鐘,拐進一條更窄的巷子,在一堵倒塌了一半的磚牆旁邊停下來。
然後低下頭,看了看自己的手,很穩,一點都不抖,又想了想那三個人倒在月下的樣子,還是沒什麼覺。
徐小言在心裡把這個事實翻來覆去地檢視了幾遍,最後歸類為可能是人沒有當場死在自己手裡吧,不會良心不安。
確認周圍沒人,往後退到巷子深那堵倒塌的磚牆後面,三面是牆,只有來路一個口。
意念一,空間裡那輛小貨車出現在面前的空地上。
快步走到駕駛室旁邊,拉開車門一步了上去。
坐在駕駛座後抬起左手,手腕上那塊王雨銘給的腕錶,在黑暗中泛著微弱的熒。
徐小言按下側面的按鈕,螢幕亮起來,淡綠的映在的臉上,把的廓勾出一道綠的邊。
螢幕上跳出一個綠的點,是的當前位置,林同市城東,一條連名字都沒有的巷子。
用手指在螢幕上劃了一下,調出輸框,指尖點了兩下,輸了一個字——坑。
地圖上的點開始跳,像是在搜尋什麼。
幾秒鐘之後,螢幕上彈出了一列座標,麻麻的,從上到下排了一整屏。
掃了一眼——方坑、大坑村、坑口鎮、黃泥坑、石坑……每一個名字後面都跟著一個距離數字。
距離最近的是靠西北方向的“方坑”,只有三十多公里,如果路好走的話,一個小時就能到。
沒有猶豫,方坑,就它了,先過去瞅瞅。
把腕錶從手腕上解下來,卡在儀表盤旁邊的一個支架上,螢幕朝向,綠的剛好照亮方向盤和擋位杆。
然後擰鑰匙,車子輕輕震了一下,儀表盤上的指示燈一盞一盞地亮起來。
綠的“READY”燈亮著,電量的指標穩穩地指在百分之九十八多的位置。
徐小言掛上擋,鬆開剎車,車子無聲地開了出去。
從巷子裡開出來的時候,沒開車燈,月足夠了,把路面照得灰白一片。
拐上大路之後,把車燈打開了,路面比預想的要好一些,沒有大面積的塌方,沒有橫在路中間的廢車。
只是有些地方堆著從兩邊樓上掉下來的碎磚和玻璃碴子,繞一繞就能過去。
。圖地的上錶腕眼一掃爾偶,方前視平目,盤向方著握手雙,到不碼十四,慢很得開子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