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宋:朕,趙構,不做昏君!》第503章 燧發槍、霹靂炮,威力證實(2)

作者:青簡聽雨·4個月前

趙構、趙瑋父子,與岳飛、韓世忠、張俊三位樞重臣進行了一次小範圍的絕會議。

議題正是新式火的實戰總結與未來規劃。

岳飛首先發言,這位以步制騎、擅長陣戰的名將,對新式火表現出極大的興趣和務實態度:“陛下,殿下,此次潁水之役,自生火銃確建奇功。

其於百步破重甲之能,為我步軍對抗虜騎,提供了一利

然其弊亦顯:裝填緩慢,臨敵至多擊二至三;懼近戰;佇列需嚴整,遇敵騎迂迴側擊,則易混

故臣以為,此不可替代弓弩刀槍,而當與長槍、刀盾、強弩混編,互為掩護。

可效仿古之‘迭陣’,以銃手為核心,輔以長槍拒馬,強弩遠,騎兵游擊。

另,需專練銃手,稔裝填、瞄準、齊換之,非久練之卒不可用。”

韓世忠則從水陸協同和攻堅角度補充:“陛下,那‘大將軍炮’摧城拔寨,威力無儔。然過於沉重,陸上轉運極難,非有水道或平坦道不可。

故臣以為,此炮當主要用於水師艦船及重要城池防

未來我水師若北上,艦載此炮,可轟擊敵沿海堡寨;於長江、淮河等要津,設炮臺於兩岸,則可鎖江控河。

至於陸上,或可試製較小口徑、易於移之火炮,用於野戰。”

張俊的關注點則在火的海上運用與未來的海作戰:“兩位樞相所言極是。

臣觀之,此等火,尤利於初接戰之時,震懾敵膽,打其陣。

無論是銃之齊,還是炮之轟鳴,皆能奪敵之氣。

於我水師而言,艦炮可於敵尚未靠近時,先行轟擊,削弱其力。

未來若行海之舉,登陸之初,最是兇險。若有足夠火,於灘頭構築簡易炮壘,以銃手封鎖灘頭,當可極大減輕登陸士卒力,制敵之反擊。”

趙構靜靜聽著,不時頷首。

他來自後世,自然比在座任何人都更清楚火革命的深遠意義。

但他也深知,在這個時代,技、工藝、戰、後勤的侷限,決定了火不可能立刻取代冷兵為主宰。

關鍵是如何有機結合,揚長避短。

“諸位卿所言,皆切中要害。”

趙構緩緩開口,“火之利,已然證實。然其如猛虎,駕馭得法,可噬敵;駕馭不當,反傷己

今後方略,可定如下:其一,穩步擴產,嚴控質量。神機坊專司研製、監造核心火(燧發槍、重炮)。各地可設分坊,生產火箭、火球、火藥等輔助火及彈藥。

其二,探索編制,革新戰。岳飛所提混編之法甚好,可於各軍先設‘火營’試點,索步、騎、弩、銃、炮最佳配合之

其三,強化訓練,儲備人才。設‘火教習所’,培訓軍、工匠、銃手、炮手。其四,保障後勤,尤重彈藥。火之威,半在彈藥。需建立火藥、鉛子、炮彈的穩定生產、儲存、運輸系,此乃命脈。”

他目掃過三位重臣,語氣凝重:“此乃我朝之秘,亦為未來制勝之關鍵。

蒙古雖勇,然於匠作格之道,遠遜於我。此正我可恃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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