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威爾早就習慣了一個人,他向來如此。
地下街的規矩簡單暴,能氣的都是對手,活下來的才配談明天。
匕首比言語可靠,拳頭比承諾實在。
他向來不需要誰來搭把手,更不用誰在旁邊礙眼,那些試圖靠近的,要麼是想搶他的地盤,要麼是想他的口袋,眼神里的算計比地裡的汙水還髒。
日子就這麼過,沒什麼不好。
每天盤算著怎麼多賺幾個錢,怎麼避開巡邏的憲兵,像條野狗,守著自己的一畝三分地,了就去搶,傷了就自己,死了也沒人在乎。利威爾以為自己這輩子也就這樣了,直到那個小鬼出現在他家門口。
半大的小子,瘦得像豆芽菜,上還帶著傷,臉紅紅的發著高燒,看著就可憐。
換作平時,他大概會一腳把他踹開,地下街的生存法則就是這樣,弱強食,沒什麼道理可講。
但那天不知道怎麼了,他鬼使神差地沒有手,還把人撿了回去。
醒了就滾吧,他不可能留下他的。利威爾垂下眼皮心想。
被拒絕後,小鬼的肩膀一下子垮了,眼圈紅得厲害,死死咬著,好像要把眼淚憋回去,憋又憋不住。
利威爾心裡有點煩躁。過往的經驗告訴他,同別人就是找死。
那男孩卻跟了上來,跟不怕死一樣,亦步亦趨地跟在後幾步遠的地方,不靠近,也不離開。利威爾走快,他也走快,利威爾停下,他也停下,像條甩不掉的尾。
利威爾有些煩了,猛地回頭,他嚇得往後了一下,卻還是沒跑。那雙眼睛裡除了害怕,還有點別的東西,像是……懇求?
又一次,利威爾違背了自己的原則,把人帶了回去。
那之後,他就真的跟定了他。利威爾去哪,他去哪,利威爾幹活,他也幹活,偶爾遞個工,或者幫忙把風。這小鬼確實很能幹,手很巧,而且他很識趣,不該問的不問,不該說的不說,讓他滾遠點,他就乖乖自己待著,等完事兒了,又像影子一樣跟上來。
罷了,反正他這小貓崽一樣的食量,也費不了多糧食,而且有他在,有時候確實能省點事。
他說他柚,沒有姓,就柚。
那天,他琢磨了半天,小心翼翼地試探:“想和哥哥一起睡。”
利威爾刀的手頓了一下。這兩個字太陌生了,他的像過了電一般不舒服。
在地下街,沒人會哥哥。
利威爾皺了皺眉。
他卻像得到了許可,眼睛彎了彎,又清脆地了一聲:“哥哥!”
那聲音倒是乾淨的。
柚比他小不,剛認識的時候,才到他前,後來慢慢長個子,幾年下來,已經快趕上他了。年臉上的稚氣漸漸褪去,廓變得清晰起來,眼神卻還是那麼亮,只是不再像以前那樣怯生生的,看他的時候帶著點依賴。
他還是會哥哥,得越來越順口,有時候還會撒,拉著袖子晃兩下,聲音的:“哥哥,我們買一個好不好?就一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