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條,齊王遊獵無度,踐民田、放縱左右攘奪,百姓六畜殆盡;當衢而,觀人避矢為樂。此乃草菅人命、搶奪民財之罪。
第六條……
……
第十條,夜開府門、潛出民家,府治不肅,綱紀盡廢。此乃民之罪。”
杜淹一口氣說了李元吉十條罪狀,皆是事實,沒有任何誇大。但也讓人人都覺得李元吉簡直就是十惡不赦、百死莫贖!
上首的李元吉聽的臉如鍋底,看杜淹的目凌厲無比。
李淵同樣也是臉難看,這個兒子是個什麼混蛋玩意兒,他比誰都清楚。
但也不知道是為了護犢子還是出於要用其牽制李二的原因,最多就是李元吉實在過分的時候私下罵兩句,從來沒有真正給予過什麼分。
當然,朝臣們對此雖然心知肚明,但要麼看在李淵份上,要麼知道彈劾也沒用,要麼畏懼李元吉報復,從來沒有人這般公開彈劾過李元吉。
(基本上都是奏、面奏,全都不了了之。)
杜淹也覺到了李元吉的目,心中驚懼不已,但已經到了這個地步,只能著頭皮說道,“陛下,以上十條,皆為查實之罪。齊王惡貫滿盈,請陛下嚴懲,以正超綱,平民憤!”
李淵沉默了,杜淹的指控太過嚴厲,如果按照律法,李元吉就是有一百條命也不夠死的。
但是,他能殺李元吉嗎?
那是不可能的!
現在的況是,太子已經被天策府制的“閉門思過”了,今日朝會都沒有來。現在朝堂上,能夠稍微牽制一下二郎的,就只有這個混蛋玩意兒了。
別說殺了,他連李元吉的權都不能削!李元吉要是垮了,二郎還不得騎到他臉上輸出啊?
但是,杜淹這個玩意兒,又不懂事的將這些事拿到明面上來了。
他上稱了!
所以,這件事沒辦法再輕拿輕放了。
李淵很不爽,給了杜淹一個死亡凝視,將杜淹差點給嚇尿了。
就在這時,秦時站出來說了一句貌似公允的話,“陛下,杜大夫言之鑿鑿說齊王犯了十條大罪。其為史大夫,想必不是信口開河之人。
但齊王又是您的子,親王之尊,不能單憑杜大夫的片面之詞便給親王定罪。
不如,您當庭問一下齊王,他是否做過這些事。若是齊王承認,便算其自首;若是齊王不認,便命大理寺與雍州府聯合調查一番。
若證明杜大夫為誣告,則懲之,還齊王以清白;若確有其事,陛下懲齊王,也是正我大唐律法,無人不服。”
所有人都以一種“不可思議”的目看向秦時,不人都覺得“這小子怕不是瘋了”。
這是想當庭死齊王的節奏啊?
齊王那點破事在場的誰不知道啊?
你居然讓皇帝親口問他,他認了,是找死;不認,那點事兒經得起查嗎?誰不知道大理寺和雍州府都是天策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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