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搖頭,“你就站那兒,看著說:‘你不是沒人要的孩子,你活過,你存在過,有人記得你。’然後轉就走,別回頭。”
他聽著,慢慢把西裝外套重新穿上,一邊係扣子一邊說:“我這輩子談過幾十億的併購案,簽過上百份生死合同,還從來沒試過用一句話送一個鬼去投胎。”
“可這才是最難的事。”輕聲說。
他看了一眼:“你覺得我能行?”
“你能。”點頭,“因為你是我哥。”
這句話說得太自然,像隨口一說,卻讓他心頭猛地一震。
他忽然想起母親抱著哭時說的話:“這孩子命裡帶。”
當時他以為那只是母親緒激下的慨。
現在他才明白,那不是照在別人眼裡的炫目,而是照進人心底的暖意。
不需要奢侈品來證明自己被。
只需要有人願意彎下腰,走進守護的世界。
“好。”他 finally 說,“明天晚上十點,我到那個廠子。你告訴我路線,我讓司機送我過去。”
“不用司機。”搖頭,“你得自己走上去。三樓樓梯口有道裂痕,踩錯了位置會發怨氣反彈。我畫過標記,你跟著紅筆線走就行。”
“你還提前勘察過現場?”
“當然。”理所當然地說,“做任務得講專業。”
他忍不住笑了:“你這哪是抓鬼,簡直是特種作戰。”
“差不多。”也笑,“我還給你準備了個小禮。”
“什麼?”
從布袋裡掏出一張疊得整整齊齊的黃紙,遞給他:“護符,我自己畫的。雖然不如地府方發的強,但勝在誠心足。你口就行,別洗澡時忘了撕下來。”
他接過符紙,指尖到一淡淡的硃砂味,抬頭看:“你要是在古代,肯定是國師級別。”
“我要是在古代,早就被當妖燒了。”吐了吐舌頭,“還好現在法治社會,抓鬼也算正當職業。”
兩人說著,不知不覺已走到庭院迴廊下。
夜風拂過,簷角銅鈴輕響,腕上的銀鈴也隨之晃了一下。
沈凌琛停下腳步,著遠漆黑的花園,忽然問:“你說……聽到有人對說‘你存在過’,就會走嗎?”
“不一定。”雲清歡輕聲說,“但至會知道,這世上曾有人為停下腳步。”
他沒再說話,只是把那張符紙小心折好,放進西裝袋,按了按。
然後他轉頭看:“明天晚上,你別跟來。”
“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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