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清晨,天剛出青灰,蕭錦寧已立於兵部值房門前。抬手整了整袖口,藥囊腕而藏,昨日謄抄的《延年調元方》副本已在屬手中,正待轉呈醫院備案。未多言,只點頭示意,隨即步堂。
案上堆疊著各地遞來的軍簡報與武選名錄,落座後先取過一份邊鎮保舉文書細看。目掃至第三頁時,眉心微蹙——一名隴西將領之子竟列名今科會試初錄榜單,籍貫填作“京兆杜陵”,可筆跡清瘦,與該將麾下軍書判若兩人。又翻出另兩份名錄比對,發現三篇文章起承轉合皆有相似斷句習慣,尤以“夫”字開篇、“也”字收束為甚,顯非出自不同人手。
命人取來前三屆貢院錄卷底冊,親自查驗墨跡紙張。燭火映照下,十餘份高排名答卷所用宣紙紋理一致,皆泛淡黃,應是同一批存貨;而同期其他考卷則新舊不一。更可疑者,這些卷宗封編號錯,有的騎印對不上,有的硃批日期早於卷時間。
當日下午,持太子特授權牌貢院秘檔庫。守吏面遲疑,稱禮部尚未批覆查閱令。不語,只將令牌置於案上,目不。片刻後,守吏低頭退開。在暗室中翻檢半日,終於在一堆殘檔裡尋得一本外流名錄,上面記錄著多名落第舉子將其文稿售予“文館代筆”的易銀數,署名經手人正是前禮部員外郎周維安。
此人三年前因舞弊被革職,原系三皇子府幕賓,門生遍佈學政衙門。蕭錦寧取出隨記事簿,將涉案舉子姓名、保舉關係、文章雷同一一列明,再對照兵部掌握的邊軍異報,發現其中七人父兄皆隸屬曾附逆的邊鎮營頭。
三日後早朝,百列班。蕭錦寧出列奏對,聲不高,字字清晰。呈上調查文書,列出十九名涉嫌舞弊舉子及其背景關聯,指出其文風統一、來源可疑,並附上週維安私售文稿的賬據殘片與紙張比對圖樣。有史當即質疑兵部越權干預科舉事務,主張移都察院審議。
立於殿中,語氣不變:“此非尋常舞弊,而是借科舉之名,植私黨於朝堂。十九人中十二人擬授六部主事以上要職,五人已翰林院見習,若待其上任履職,系網,恐難肅清。依《大周律·選舉律》,凡結黨營私、紊銓選者,可由兵部協同大理寺先行拘押審查。”
皇帝沉片刻,問:“證據確鑿?”
“紙張、墨跡、筆風、易賬目皆可驗對,涉事主考已有三人供認收潤筆銀兩,另有二人連夜遁走,行蹤可疑。臣請即刻簽發海捕文書。”
皇帝頷首准奏。
退朝後,於政事堂西廂執筆擬定新規草案。五項條陳逐一寫下:糊名謄錄雙審制、殿試策問題、考親屬迴避登記、匿名投匭舉報通道、每屆增派監察史三人全程監試。硃批既下,命人抄錄六份,分送六部及各州學政司。
窗外日影西斜,堂燭火初燃。坐於案前,指尖過草案末頁,神無波。遠傳來更鼓聲,一聲接著一聲,敲在宮牆之間。未抬頭,只將文書予屬,低聲吩咐:“加急八百里傳送,務必在三日送達最遠州府。”
的手垂落袖中,穩而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