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草拋夫棄子?重生後他跪求我回頭》第二百五十章 方旭(1)

作者:桃之瑤瑤·1個月前

第二百五十章 方旭

上次那個傻子,說的是方遠和深-財經,方旭顯然知道上一輿論戰的結果,所以他更謹慎。

“他說的料是什麼方向?”

“沒聽清全部,但有兩個關鍵詞,一個是權代持,一個是資金迴流。”

權代持,資金迴流。

我放下筆,想了幾秒,周知洵查了沈家子公司的工商資訊,現在方旭裡冒出權代持這個詞,他想說什麼?說程家替沈家代持權?還是說A地專案裡存在資金迴流?

“你怎麼看?”林深問。

“他要編一個程家跟沈家之間存在利益輸送的故事。”

“有證據嗎?”

“沒有,因為本不存在,但方旭這種人不需要實錘,他只需要一個看起來能自圓其說的框架,配上幾個真實的公開資料,讀者自己會腦補。”

“那怎麼辦?”

“你先搞清楚他手裡到底拿到了什麼,周知洵給了他哪些材料,另外,方旭發完稿子一般用什麼平臺?”

“他有自己的公眾號,十幾萬,不算大號,但在財經圈子裡轉發率高,上次他寫過一篇地產公司暴雷的文章,閱讀量破了五十萬。”

“十幾萬破五十萬閱讀,說明他背後有推手幫轉發。”

“查過了,他跟幾個財經大V有互推關係,其中一個樓市觀察室的號,八十萬,之前幫他轉過三次。”

“這個樓市觀察室跟周知洵有沒有關係?”

“暫時沒查到直接聯絡,但不排除間接的。”

,上次的輿論戰我們靠許晴的報道和李立的宣告打了個漂亮的翻盤,但那次周知洵的攻擊糙,證據鏈千瘡百孔,方旭不一樣,這個人懂得把三分真七分假在一起,讀者分不清哪句是事實哪句是編的。

“林深,你去查一件事。”

“說。”

“方旭之前被告過一次,和解了,那個案子的原告是誰,和解的條件是什麼,細節都給我查出來。”

“你要用這個?”

“不一定用,但得備著,知道一個人怕什麼,比知道他要幹什麼更重要。”

掛了電話我給厲問庸發訊息,把方旭的況說了。

他十分鐘後回:【權代持這個角度比較刁鑽,沈家那邊確實有幾個子公司的權結構比較複雜,雖然都是合規的,但寫文章容易讓外行產生誤解。】

我回:【所以周知洵這次找方旭,不是要證明什麼,是要讓人懷疑什麼。】

【對,懷疑比事實更難澄清。】

【你那邊能不能提前做點準備?萬一文章出來,沈家的回應速度要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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