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總是帶著電腦在我打工的咖啡店,一待就是一天。
他很帥, 所以我會忍不住地看他。
直到有一天,他在八點鐘咖啡店開門的那一刻遞了一枝玫瑰花給我,跟我表白。
那是我人生中, 為數不多值得我再三回味的瞬間。
他記得他跟我說:「我在確信我真的上你的時候才來表白, 我用了整整兩百八十天。
」
我再看著他現在這張臉, 只覺得諷刺萬分。
一個你的人, 絕對不會想毀了你。
我到現在才明白這個道理,到底也不算太晚。
18、
整個調查取證的過程並沒有持續很久。
因為他們就是在飯局上被帶去做筆錄以及固定了手機上的證據。
警方後來也問我要不要補充證據,直到梁飛鬆口同意跟我離婚,我才表明暫時沒有。
最後跟這個國企的專案被認定為串標。
因為其他幾家公司都是他們請來的,圍標加串標。
也許圍標還只是沒有職業道德,但是串標就是在踐踏法律的尊嚴。
梁飛和江妍雙雙被起訴。
離婚登記是梁飛還沒被抓的時候就去做的,等到了預約的時間,他申請出來跟我辦手續。
他問我的第一句就是:「兒還好嗎?」
「還好, 就是等不到爸爸給的那塊蛋糕。即使我買了好多個,好像也沒比得上那一個。」
那是我第一次看他流了眼淚。
簽完字後他問我:「我出來了, 還能見兒嗎?」
「那是跟你兒之間的事,我不會過問的。」
兩個月之後判決結果下來了, 梁飛被判了四年,江妍被判了五年。
我忽然想起了那個帖子。
我點選進去, 發現都過去這麼久了, 竟然還有人在討論。
我在下面了庭審的網址,然後留了句:
「謝各位仗義執言,春天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