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從坊間醫到攝政王》第一百八十三章 吾輩楷模(1)

作者:魚啊魚好瘦·2個月前

秦淮河的水,白日里承載畫舫笙歌,夜後倒映兩岸燈火。

萬壽聖節將近,各府考生,比往日又多了幾分。

貢院附近的客棧、茶館、書肆,總是人聲最鼎沸之

這幾日,這些考生們除了揣時文、準備可能的前對策,最熱門的話題莫過於兩件:

一是晉王朱棡醉酒鬧事被嚴懲,

二便是那日在夫子廟前被證實為信安伯陳明所創的“新學”。

“聽說了嗎?前日晉王在醉仙居,縱奴行兇,毆打商戶兵,把皇后娘娘都氣暈過去了!陛下震怒,罰俸、賠償不說,還要他在萬壽聖節上當眾給那些商戶賠罪,之後發配中都思過!”

一家茶館,幾名士子圍坐,一名林姓考生低聲音說道。

“我倒是聽說了此事,但判罰之事你是從何得知的?”有人將信將疑問道。

“在下是聽布坊的掌櫃說起的。被晉王毆打者正是他的東家,我昨日遠遠看過那東家,面龐上還有浮腫淤青,當是做不得假。”林考生自信滿滿的說道。

“當真?親王之尊,竟如此懲?在萬壽聖節的宴會上當眾道歉……這就是在百之前啊!這可比打板子更損面。”另一人倒吸涼氣。

一個應天本地考生突然想起近日的見聞,連忙補充道:“千真萬確!我表兄在五城兵馬司當差,昨日親眼見錦衛從晉王府押走幾名護衛,說是行兇主犯。那些被打的商戶,據說就是什麼‘大明布業公司’的東,就是布坊的東家!”

“哼!打得好!罰得更好!”

一個面容清瘦的考生忽然拍案,聲音也提高了些:“管他親王郡王,皇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大明律》裡寫得明明白白!晉王此舉,跋扈驕縱,目無國法,縱奴毆傷百姓,形同藐視朝廷!毆傷奉命兵,更是形同叛逆!陛下如此置,正是申明法紀,彰顯天威!若因親王份便輕輕放過,國法威嚴何在?朝廷統何存?”

他這一番話,引來了周圍不人的側目和低聲附和。

這些年輕士子,大多懷揣著“致君堯舜上”的崇拜,對皇權有著天然的敬畏,但也對“法不阿貴”同樣有著信念,皆忍不住好。

特別是此次晉王之事,恰逢萬壽聖節與加試前夕,更讓人憤慨。

先前那林姓考生沉道:“王兄所言極是!只是此事能如此‘順利’重罰,怕不只是陛下聖明獨斷吧?我聽聞,當時那信安伯陳明也在場,力陳利害,後又獻上置之策……”

“信安伯?就是那個開創‘新學’,在夫子廟前駁倒老儒的陳明?”立刻有人介面,眼中閃過好奇與欽佩的芒。

“正是他!”

那南京本地考生又來了神:“據說,陳伯爺當時毫不懼晉王威,而出,先厲聲呵止晉王護衛,又當面對晉王言道‘此乃天子腳下,萬壽聖節在即,殿下所為,已非私怨,關乎朝廷統、京城法紀!臣奉旨協理聖壽,有維護京畿安定之責!’嘖嘖,這份膽氣真是我輩楷模!”

“後來晉王頂撞陛下、氣暈皇后,也是陳伯爺妙手回春。陛下盛怒拔劍時,還是他與太子殿下拼命攔下的!最後那罰俸、賠償、當眾道歉、中都思過的置,據說最初也是陳伯爺提出的章程,既全了朝廷法度,也給了晉王臺階,只是晉王自己不領,才鬧到不可收拾。”

這位本地考生的表兄顯然在五城兵馬司地位不低,訊息知曉的頗為詳盡,瞬間引得眾人嘖嘖稱奇。

“如此說來,這位信安伯,不僅學問新奇,有濟世之才,於這國法朝綱,事應變上,竟也如此老練果決?真是奇人!”有人嘆。

“何止!”

那面容清瘦計程車子再次開口,他可是親眼見識過那日明倫堂前的辯論,對陳明的新學推崇之至,以至於陳明本人在他心中已經快比肩鉅子了!

“諸兄可曾細思,信安伯當日夫子廟前所言?‘知行合一’、‘學問當為生民立命,為萬事開太平’、‘空談誤國,實幹興邦’!再看此次晉王之事,伯爺之所行,不正暗合其‘新學’之旨麼?”

他越說越激:“面對親王不法,非空談道德文章,而是‘行’制止之事;事後獻策,非拘泥虛禮或一味嚴懲,而是提出可‘行’之方案,兼顧法理人;其立之本,那新式織機、整合布業,哪一件不是實學、實幹?晉王驕縱,恰是隻知份之‘貴’,不知律法之‘行’,只知行兇之‘快’,不知後果之‘害’,正是‘知’‘行’不合之症!而伯爺與朝廷此次置,便是以‘行’正‘知’,以國法之行,矯正親王非分之知!”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