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判守的燈,不許滅。誰滅的,誰去點。點不亮的,換人守。
他站在那裡,看著這行字。看了很久。他把刻刀放下。刀柄上的布磨穿了,出裡面的木頭。木頭也磨凹了。他握著它,握了兩千年。現在放下了。
他轉過,看著後那些人。
“散了吧。”
沒有人。他們站在那裡,看著他。白袍人看著他們。
“不等了。都散了吧。”
黑袍人看著他。他的眼睛裡有,很弱,像快要滅的燭火。
“你去哪?”
白袍人低下頭,看著自己的手。那雙手很瘦,骨節突出。他把手翻過來,看著手心。手心裡有指甲印,紫得發黑。他看了很久。
“不知道。出去走走。走了兩千年,還沒走出去。”
他把手收回去,垂在側。他轉過,往前走。走了幾步,停下來。他沒有回頭。
“石頭上的字,不許改。誰改的,誰去投胎。投了胎,就忘了。忘了,就不改了。”
他繼續往前走。走得很慢,但很穩。他走了很遠,遠得只剩一個影子。從他上淌過去,灰濛濛的。他沒有回頭。
黑袍人站在那裡,看著他的背影消失在裡。他看了很久。然後他走到石臺前面,看著石頭上的字。他出手,了一下。燙的。他把手收回去。他轉過,看著後那些人。
“散了吧。”
他往前走。走了幾步,停下來。他沒有回頭。
“我走了。不等了。”
他繼續往前走。走得很慢。他沒有回頭。
灰袍人走出來。他站在石臺前面,看著石頭上的字。看了很久。然後他轉過,往前走。走了幾步,停下來。他沒有回頭。
“我走了。不等了。”
他繼續往前走。他沒有回頭。
紅袍人走出來。他站在石臺前面,看著石頭上的字。看了很久。然後他轉過,往前走。走了幾步,停下來。他沒有回頭。
“我走了。不等了。”
他繼續往前走。他沒有回頭。
一個接一個。他們走出來,說“我走了。不等了。”然後走。沒有人回頭。最後一個人走出來。他沒有說話。他站在石臺前面,看著石頭上的字。看了很久。然後他轉過,往前走。走了幾步,停下來,回頭看了一眼。石臺還在。字還在。他看了一會兒。然後他轉過,繼續走。沒有回頭。
石臺前面空了。只有風,從南邊吹過來,涼的。石頭上的字還在。黑的,刻得很深。風吹過,字不散。它在那裡,像刻在骨頭上。
孟瑤走到石臺前面的時候,天己經黑了。站在石臺前面,看著石頭上的字。看了很久。出手,了一下。燙的。把手指放在第一條上。任何亡魂,皆有投胎權。不得以任何理由剝奪。了一遍。又放在第二條上。任何亡魂,皆有等之自由。等與不等,自己選。了一遍。一條一條過去。
到第三條。任何亡魂,皆有權被記住。記得的人,不得忘。的手指停了一下。想起小楠,想起小雨,想起那些記得的人。們還在走。帶著走。繼續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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