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聽頓頓有,立刻扔掉破碗跟走。
回府後,父親對我視若無睹,母親讓我讓著假千金,說心思敏。
哥哥警告我安分守己,說只認一個妹妹。
三皇子更是當眾宣告,他的只有那位假千金。
我:哦,那我能吃了嗎?
直到假千金被人綁架,綁匪要一命換一命。
母親哭著說對不起,哥哥紅著眼說下輩子補償我。
然後他們親手把我綁上,送進了土匪窩。
等人都走遠了,我了個懶腰,了。
忘了說,我是龍。
龍了,什麼都吃。
1
我癱在土匪寨主的那把太師椅上,著肚子,打了一個悠長的嗝。
嗝出來的氣帶著點火星子,把旁邊的桌布燒了個。
我沒管。
好久沒有吃這麼飽了。
上一次這麼飽,還是三年前在東海邊上。有個漁夫出海打魚,網起來一條三百斤的大黃魚,我一個人蹲在礁石後面,連骨頭帶刺吃得乾乾淨淨。吃完之後那個漁夫哭了一下午,說黃魚把他魚走了,我躲在礁石後面沒敢吭聲。
後來就回相府了。
想起相府,我咂了咂。
相府的飯食倒是細,頓頓四菜一湯,葷素搭配,擺盤緻,連筷子擱哪兒都有講究。可問題是——不讓吃飽。
第一回上桌,我剛盛了第三碗飯,那個父親就放下了筷子。
他一放筷子,滿桌子人都停了。
我咬著筷子,看著面前還剩半盤的糖醋排骨,遲疑了一下。
「二妹妹,」柳婉娘細聲細氣地說,「父親用完了,咱們也該撤了。」
我說:「可我還沒……」
嬤嬤已經上來收碗了。
那天我著肚子回的房間,翻來覆去睡不著,半夜去廚房,發現灶是冷的,鍋是空的,連塊剩饅頭都沒有。
後來我才知道,相府的規矩是「食不過七分飽」,講究的是養生,是儀態,是大家閨秀的統。家主放筷,闔桌停箸,這是規矩。
2
。人吃能不,火噴便隨能不,形原現輒能不,矩規的塵凡守要塵凡在,了說親母?法辦麼什有我可。能不?嗎吃飯當能矩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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