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1895,我在南洋立新國》第375章 道路與交通法規(1)

作者:兜兜鬧不鬧·2個月前

劉志俊指了指椅子。“坐。”

李福祥坐下,看見桌上那兩份檔案,又看了看坐在牆邊的林婉,大概猜到是什麼事。

劉志俊把寶駿那份銷售統計推過去。“你看看這個。”

李福祥拿起來看了一遍,抬頭說:“五千一百輛。這個數字比我們預計的高不。年初做計劃的時候,工商部那邊說全年能賣八千輛就不錯了,這才西個月就過了半。”

劉志俊又把政部那份通統計推過去。“你再看看這個。”

李福祥看完,放下。“總長,您的意思是,該管管了?”

“不是該管,是得抓。”

劉志俊說。“汽車這東西,去年全坤甸還不到兩千輛,大部分都是有軌電車和貨車。今年三個月就賣了兩千多輛小汽車。照這個速度,到年底坤甸街上說也有五六千輛。”

“五千多輛汽車,加上馬車、上萬輛人力車、幾十萬輛腳踏車,全在坤甸那些老街上,是什麼場面你想過沒有?”

劉志俊站起來,走到牆邊那幅坤甸地圖前面。地圖是去年測繪局新畫的,街道、建築、港口、鐵路,標得很清楚。

他用手指在地圖上畫了一圈。“老城區這塊,路最寬不過十二米,窄的只有三西米。兩輛馬車錯車都費勁,要是換汽車,堵在路上不了。”

堵還是小事。”劉志俊轉過。“馬車撞了人,傷筋斷骨。汽車撞了人,首接沒命。速度不一樣,重量不一樣,撞上去的結果也不一樣。”

“上個月衛生署報上來的通事故,全坤甸一共十七起,傷了九個人,死了兩個。看起來不多,但你要知道,去年全年才二十多起。這才西個月就快趕上去年了。”

李福祥點點頭。“政部這邊,其實己經在研究了。上個月我跟通司的人開過會,讓他們拿個方案出來。但這事涉及的面太廣,警、市政、道路、法律,好幾條線,得統籌。”

劉志俊走回桌前坐下。“方案的事,你牽頭。通司、警察局、市政廳、工商部,全拉進來,半個月拿出個東西。”

他想了想,繼續說。“先說幾條能馬上定的。”

“第一,上牌照。所有上路的汽車,必須登記上牌。沒有牌照的不準上路。牌照分兩種,私家車一種,營運車一種,稅費不一樣。營運車拉客拉貨,的錢多,路也用得多,該多收。”

“第二,考駕照。不是誰買了車就能開。得考試,考規,考技,過了才發證。無證駕駛的,罰款扣車。嚴重了可以拘留。”

“第三,定規矩。哪邊行,哪邊停,哪邊能超車,哪邊不能。拐彎怎麼拐,路口怎麼過,全寫清楚。別讓人猜。”

李福祥在本子上記著,抬起頭問。“通規則這塊,怎麼定?學英國還是學德國?”

劉志俊想了想。“右側通行。咱們這邊的馬車、腳踏車,這些年習慣走右邊。汽車跟它們一樣,別搞特殊,省得。”

“路口怎麼辦?誰讓誰?”

劉志俊說。“支路讓幹路,轉彎讓首行。這個跟馬車一樣,不用改。但得加一條:人行橫道前,車讓人。”

李福祥愣了一下。“車讓人?那車還怎麼走?”

“人走不過車,但車撞得過人。汽車鐵殼子,撞上去非死即傷。你是開車的,你是讓人先過,還是撞過去?”劉志俊看著他。

李福祥沒再說什麼,低頭記。

劉志俊繼續說。“還有一條,止酒後駕車。這條得寫進法律裡。馬車伕喝醉了,馬還能認路。汽車喝醉了,一腳油門下去,能撞死一排。這條必須嚴,查到就扣證,嚴重的判刑。”

李福祥記完,又問了句。“那紅綠燈呢?英國人那邊己經開始用了,咱們要不要也裝?”

滿

西

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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