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藉著弱者的姿態,幸運地玩弄過一次,第二次卻不那麼容易。
當然,沒有人懷疑秦梧,畢竟已經夠可憐了。
只不過,胡辛傑底下那幾個人還是太不小心,了東西,鞋印也出賣了他們。秦梧當機立斷,從原先定下的視角計劃描述況,秦靜的闡述和周圍的路人給了其他線索,鎖定他們輕而易舉。
所幸是在最講江湖義氣這種沒用東西的時期。
警察分開審的時候,他們還咬著牙扛,誰也不鬆口。後來不知道是誰先了,但沒等開口,胡辛傑就站出來了。
“是我讓他們去的。”
他坐在審訊室裡,臉上沒什麼表。
“我每天蹲在學校門口等,就是想找機會。那天看見一個人走小巷,就讓他們跟上去。”
警察問為什麼。
他沒回答。
後來證據一點一點對上。有人看見他確實每天放學都在學校附近晃,有學生作證他打聽過秦靜的路線,連那三個人代的細節都能和他說的對上。
一切都說得通了。
胡辛傑一個人攬下了所有。
那三個被放出來的時候,有人哭了。胡辛傑看了他們一眼,沒說話。
案子結了。
胡辛傑因尋釁滋事和故意傷害,加上之前的一些爛賬,數罪併罰,送進了管所。
秦梧難過嗎?並沒有多大的起伏,只是反過來計算自己哪裡出了錯。
坐在床上,把這件事從頭到尾想了一遍。
從胡辛傑每天蹲守,到那三個人的鞋印和落的東西,再到警察一步步找上門。想找出自己算的那一環,想明白到底是哪裡出了錯。
想不明白。
自以為的天無,在警察面前竟然不堪一擊。
不是胡辛傑的“義氣”讓意外,是那些以為查不出來的東西,鞋印、落的品、那三個人的口供,還有不知道的東西,居然真的能把人送進去。
從小的認知還停留在,沒監控的事,查不出來。拖著拖著就沒了,可這次不一樣。
警察比想的有辦法。胡辛傑認罪的時候在想什麼,不知道。那三個人扛不住的時候在怕什麼,也不知道。
只知道一件事,下次不能再這樣了,不能以為世界會按想的轉,不能低估任何人。
窗外的路燈亮著,飛蛾還在繞。
秦梧翻了個,閉上眼睛。
沒關係,會更小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