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轉向法。
“大人,我申請傳喚證人。”
第一個證人:老皮。
老皮走上臺,對著後媽的那沓“設計圖”看了半天,然後笑了。
“大人,這圖不對。”
“哪裡不對?”
“比例不對,細節不對,最關鍵的是——這圖上標的尺寸,跟實際做出來的鞋對不上。比如這雙,圖上標的是七碼,但實際做出來是六碼半。這說明什麼?說明他們是照著品描的,描的時候沒注意尺寸標錯了。”
法點點頭。
第二個證人:莉莉安。
莉莉安走上臺,拿出厚厚一沓賬本。
“大人,這是辛德瑞拉鞋業工坊這一年多的賬本。上面記錄了每一批鞋的生產時間、數量、銷售況。最早的記錄,比原告聲稱的‘設計圖’時間早了整整三個月。”
法庭裡開始有人議論。
後媽的臉越來越白。
第三個證人——
亞瑟。
他穿著正裝走上臺,整個法庭都安靜了。
“殿下,您怎麼來了?”法也嚇了一跳。
亞瑟笑了笑:“大人,我是這個案子的——呃,怎麼說呢?利益相關方。”
“利益相關方?”
“對,我是辛德瑞拉鞋業工坊的投資人。如果輸了,我的錢就打水漂了。所以我來作證,證明這些鞋確實是自己設計的,不是的。”
法愣了一下:“殿下,您這個……立場有點……”
“我知道,我知道,但我可以作證的是——我認識的時候,的工坊己經開了半年了。那時候我妹妹還沒開的‘公主鞋莊’,這位原告的兩位兒也還沒開始‘設計’鞋子。時間順序很清楚。”
後媽終於忍不住了:“你、你憑什麼這麼說?”
亞瑟看著,笑容不變。
“就憑我認識的時候,你還在打牌。”
法庭裡鬨堂大笑。
法敲了敲錘子,讓大家安靜。
然後他看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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