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山河全部打爛,再建大明》第100章 福州三司(2)

作者:浪前滔滔·1個月前

姚應嘉這才首了首子,緩緩開口:“下以為,此事有兩層需斟酌。”

“請講。”

“其一,惠王出海,有先帝手札為憑,於法無礙。但手札所言是‘出海採辦’,並未提及與番邦涉。許長史此去,若只是求紅番放行王府船隻,尚在採辦範疇;若涉及其他……便是越界。”

他說得不快,但字字清楚。在座幾人都聽出了弦外之音——他在提醒大家,別讓惠王藉著這個機會幹出格的事。

“其二,”姚應嘉繼續說,“月港稅銀關乎帑,這是陛下的事。咱們做臣子的,理應為君分憂。但若有人以‘借王府之名’為由,與紅番私下通,傳出去,朝堂上那些言不會放過我們的。如今朝廷是什麼況,我想大家都知道。”

當然知道,閣沈?被罷黜的訊息傳來還沒多久,最後彈劾他的便是閣首輔葉向高。

如今朝廷是眾正盈朝,誰也不想被東林那幫人給盯上。

堂中安靜了片刻。

商周祚捋了捋鬍鬚,目在幾人臉上掃了一圈。

“姚史說的是正理。”他先肯定了姚應嘉的話,話鋒一轉,“可眼下紅番踞澎湖不退,朝廷與彼談判不,月港上百商船積,稅銀無著。諸位都是朝廷命,總不能幹坐著等。”

他端起茶盞,又放下。

“本的意思是這樣:惠王府要談,讓他們談。但有一條——許長史去澎湖,只能以王府長史的份,不能打朝廷的旗號。督餉館那邊,既然是羅日升送上來的文書,那就讓他跟著去。有人盯著,總好過放任王府長史自去,咱們也有了代。”

“那萬一談出紕……”費兆元忍不住問。

“談出紕,是王府的事。”商周祚看了他一眼,“費按察使,你是管刑名的,應該清楚——惠王有先帝手札,出海採辦是他自己的事。咱們只是‘不予阻攔’,又不是‘協同辦理’。”

費兆元聽得明白,這是要把自己摘乾淨。

“那要不要再派人盯著?”遊漢龍問。

商周祚搖了搖頭:“派人盯著,出了事就是咱們的人在場,不了干係。不派人,出了事咱們還可以有所轉圜。”

他頓了頓,又道:“況且,惠王既然敢讓許長史去談,想必心裡有數。而且依著之前的況來看,這惠王似乎與皇上頗為親近。”

這話說得很了。

姚應嘉微微皺眉,但也沒再說什麼。他雖然是巡按史,可商周祚的話在理——惠王有先帝手札,又有皇上的偏袒,要攔,攔不住;要管,管不起。

“那下就回文月港,讓羅日升‘酌辦理’?”遊漢龍問。

“嗯……酌辦理。”商周祚點頭,“辦好了,是他的本事。咱們也不貪他這點功勞。”

幾人相視一眼,各自點了點頭。

費兆元心裡嘆了口氣。本以來了福建,就和藩王們離得遠遠的。沒想到,還能沾上這惠王。

散了會,費兆元走在最後。

商周祚住了他:“費按察使,借一步說話。”

兩人走到廊下,商周祚負手而立,看著院子裡的槐樹。

“你在湖廣待過,惠王此人,你覺得如何?”

退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