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提式大明朝廷》第771章 萬曆二年的御前財政會議(中上)(2)

作者:肥鳥先行·5天前

而且檢法分離也能夠讓刑事案件更加專業化,能夠減冤假錯案。

同時蘇澤還有另外一個想法,檢察也可以吸納一部分讀書人,加強基層府的力量,強化地方府對於地方的控制。

這也和蘇澤打鄉賢,試圖將府治權鄉村的想法不謀而合。

只不過他和何心走了兩條路,何心是發百姓結社,利用結社來對抗鄉賢的權力。

而蘇澤是傾向於給府擴權,增加府的管理能力,一步步的將各項權利從鄉賢手裡收回來,最終實現治權下鄉。

既然這樣,蘇澤這個真正的穿越者,也要拿出點東西來了。

蘇澤沉片刻後對戴才說道:「李閣老所提,確是切中時弊。然僅設公訴人檢察,蘇澤仍以為不足。」

戴才聞言微怔:「蘇檢正的意思是?」

這套檢法分離的改革,是戴才和李一元商討了很久,竭盡全力才想出來的。

要知道李一元是當世律法專家,而戴才在大理寺任職超過十年,更是司法領域的權威。

這份計劃出爐的時候,李一元和戴才都覺得這份計劃天,近乎於天道一樣!

這也讓他們認同了蘇澤的說法,研究「人理」同樣是一門學問,而檢法分離就是「人理」研究的果。

蘇澤竟然還能提出修改意見?

要知道,蘇澤可是從來沒有擔任過和司法有關的職位,他也只是支援李一元的司法改革而已。

蘇澤起,在公房中渡步說道:「如今縣衙審案,縣令既要查證又要裁決,確易偏頗。但縣衙吏役捕快亦由縣令統管,若其徇私,公訴人取證時難免掣肘。」

他看向戴才:「李閣老設公訴人專司查證,此即檢」。縣令專職審斷,此即「法」。然尚缺一關鍵環節——警」。」

戴才疑:「警」?」

蘇澤點頭:「京師有治安司,巡警專責巡防治安。緝捕盜賊。維持秩序。」

「此職能若推廣至全國,於各府縣設專職治安司,專管衙役捕快,獨立於地方縣令。」

「如此,捕盜。緝兇。維持治安之事,歸治安司;查證。起訴之事,歸檢察署;審斷裁決之事,歸縣衙。三者分立,互相制衡,又可協同。」

戴才也順著蘇澤的思路,開始思索道:「蘇檢正是說,仿效京師治安司之制,在地方設專職警察?」

「正是。」

蘇澤道:「可稱治安警察」或簡稱警察」。其職責專一:巡邏街巷。預防犯罪。抓捕現行犯。初步訊問後移檢察署進一步查證。」

「警察不涉審判,檢察署不涉抓捕,縣衙不涉偵查。三者權責清晰,且警察直屬上級司法衙門,不地方縣令直接管轄,可避免地方勢力干預司法。」

戴才眼睛漸亮:「如此,警察司治安,檢察司查證起訴,縣衙司審判,這確是一套完整系。」

蘇澤繼續道:「此制可先於省府。州城及開埠商埠試行。」

「這些地方人口稠,商貿繁榮,治安力大,專職警察尤為必要。」

「警察可從退役兵士中招募,總參謀部正在負責裁軍事務。」

便

退便

;tg&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