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兩個丫頭不是前些日子才補過去的?”
“是的,老夫人。”
“你帶走人,可跟玉兒說了?”
“回老夫人,老奴並未讓玉小姐知曉此事。”
“胡鬧。”老夫人語氣倒是不重,只眉頭一皺,也不甚高興,“我之前都應了的,那院裡的一切都聽憑置,你不聲不響把的人帶走,現在也就還顧不上,回頭反應過來,倒是害我難做。”
“是老奴疏忽,老奴立刻讓人回去。”
老夫人卻在這時往沈氏臉上掃來一眼:
“還什麼都沒說就讓回,怎麼,是不能問,還是有什麼難言之?今天我要是不開這個口,你當真打算瞞著我把人打發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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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蓮並非第一時間就被帶離寧玉的小院,而就在海棠先行把人鎖在院西院時,沈氏那邊的調查也很快有了結果。
這回還真就是兩個丫鬟間純粹的救急。
另外那個丫頭,跟小蓮同時進府,因家人急病一時無著,還是小蓮知道後好心相幫,當時所借不多,後邊也儘早給予了償還。
但,倆既已在府裡伺候,自是知道主家忌諱,這次若非海棠因為擔憂而私下進行質問而將事揭出,沈氏倒也相信這兩個小丫頭不至於傻到把這種事四宣揚。
而府裡即便有那“三不借”的規矩,卻還有另外一個事實大夥心知肚明——主家或可約束府裡下人不與外來不法產生勾連,卻無法時時刻刻杜絕府里人與人之間的私下往來。
三年前對莊氏母子的置,矛盾也在於此。
都在一個家裡伺候,倘若只是下人間的臨時籌措,真到鬧起,看在莊婆子已是老奴的份上,頂多就是讓這個當孃的替兒子挨主家幾句重話,連帶讓涉事眾人跟著一塊扣幾月例錢以示懲戒,這事或可有緩。
但那次老夫人卻本不念舊。
這其中未與外人道的,是事敗時,已是快出人命的程度。
當那個尋死覓活的丫鬟講出原委,主家人也才知道,發現能典能當的東西都沒有了,莊婆子那個兒子竟直接說出要丫鬟“以償債”。
這哪裡還是簡單的個人賒借。
國法對民貸有嚴管細分,但這黑市只掙髒心錢也是眾所周知的,若還予以無視幷包庇,那才是真正的後患無窮——但那次事鬧到最後是既沒報,也未追究,老夫人單隻收權趕人,何嘗不是看在莊婆子面上給予的最大寬容。
要知道,自老太爺過世後,這家都多年沒有起過風波。
小蓮這次的事,因果清楚,脈絡單一,又還驗得實證,若再輔以日常品行,論個人私心,沈氏確實想要保人,甚至還能說自己頗有信心可以多在老夫人跟前說幾句好話。
但在經過三年前那場大抄檢後,已敏銳地察覺到自己這位主子在對待某些事上沒了以往的大度,早先興許還會睜一眼閉一眼的事,從此丁是丁卯是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