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中緣》第641章 喜.6(1)

作者:到點兒吃飯·7個月前

每年五到十月,為茉莉花期,以六、七、八月為最盛,有條件的人家都會利用這三個月時間積極製備花,以供後續一年的使用。

寧玉奇道:“後續一年?難道保質期就一年?”

海棠一頓,遲疑回問:“保質期是……什麼?”

這下到寧玉想了想,猜測古代應該還沒有“保質期”這個詞彙,便就換個講法:“就是說,今年做的花,最多也就只能用到明年,過後就壞了、不能用了?”

海棠“哦”了一聲,回道:“小姐又是哪裡學的新詞,直說‘限日’海棠可不就懂了。”

“限日?”寧玉咀嚼了一下讀音,默唸了一下“限制日期”,覺著符合,便未多問,只讓海棠詳說。

海棠卻是捂笑道:“小姐們只在用時吩咐我們取來,倒是真的不用心這些。”可一見寧玉把手舉高作勢要打,又忙道:“小姐別急,且聽海棠慢慢道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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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國律法有令,凡市集出售的鮮魚生,商家必得明確告知購買者需得在多久時間食用完畢,逾期所生事端,概不負責,此即為“限日”。

品,最理想儲存時間為一年以上,但花的製作除對原料有很高的要求,工藝上亦諸多講究,非百姓人家隨時隨地想要就能做出來的,一般來說,民間自制的花,能儲存幾個月的便屬合格,更好一點的能達一年,卻得到皇家珍品等級才能真正存放數年之久。

以上家的條件,製得一年期的花已足夠使人豔羨,真正益求追求珍品等級也是近三五年的事。就海棠所知,老夫人手上現在應該已經存有一批三年左右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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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寧玉的理解裡,“花”雷同香水、化妝水一類,現代香水因藉助眾多科技手法,產品穩定得到更大的強化,未開封時儲存三五載非是難事,但一旦啟封使用,即便期間嚴格遵循避封等先決條件,也是一到兩年用完方為穩妥。

可在古代,即便品優異,啟封后也得儘快使用,便是未拆封的,現實環境條件也會對其儲存造極大的挑戰。

自制之日起,無論用與不用,能完好儲存數月,在寧玉看來已屬不易;似上家這樣存留一年的,已是讓咋舌,如今竟還聽聞真有三年珍品,一時沒留神,忍不住提高聲量詫異反問:

“三年?”

海棠回道:“嗯。雖說咱們府上做那一年的花已是駕輕就,可也不敢掉以輕心。前幾年才剛試著預備大年份的,也是失敗不,上次去取花時,可巧上老夫人正在那詢問打掃況,我等庫房人走後,多問了句,這才知道的。”

“三年的花……”寧玉一邊喃喃道,一邊盡力回憶著那次除口脂花的氣息,末了問道,“雖是封存藏,但放了三年,香氣難道完全不影響嗎?”

卻聽海棠再開口回答時,明顯帶了幾分深諳裡的驕傲:“好歹我也跟了小姐這麼久,這個問題可是不會被小姐您考倒。”

寧玉疑地“嗯”了一聲,卻聽海棠已經接下去道:

“中醫理論,素有‘陳久者良’的說法,意為藥材陳放,燥烈減弱,藥溫和純正,多年花,不僅可以日常使用,更是‘藥引’及‘丹方’配料。”

這樣一段話,聽著就不像會從海棠口中說出來的,寧玉一個恍惚,直言疑

卻聽海棠像是委屈地輕哼一聲道:

“小姐,海棠這幾年可不是顧瞪眼看的,您剛來那兩三年,喝藥都快趕上吃飯,老夫人盯得,湯藥的煎煮都只命海棠親自做,不說別的,就老府醫開的方子,如今都還能背得出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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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寧玉的現代認知裡,古代無從識文斷字的人群裡,除去貧苦無條件的百姓,出富貴人家但是伺候人的那些丫鬟小廝,也多是不識字的。

當有一天很偶然發現海棠竟是認得些字,也不好直白詢問緣由,於是拐彎抹角打聽了兩回,才知道小時候跟在老夫人邊多多知道一點,到後來伺候寧玉,因為要看方查藥,又再多學了一些,加上寧玉在邊上也教,如今的水平可說遙遙領先於這家其他下人。

可雖如此,認得不代表能寫,當寧玉嘗試讓海棠執筆,卻把頭搖得像撥浪鼓,要拿筆,跟要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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