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馬辰向南洋宣司開放坦邦岸華人公館為專屬貿易據點,華人商船免繳所有河通行稅及港口關稅;
二、馬辰胡椒優先供應南洋宣司,年供量不低於十萬斤,購價較荷蘭東印度公司低一;
三、南洋宣司為馬辰胡椒貿易航線提供戰艦護航,威懾海盜及荷蘭侵擾,馬辰則為南洋宣司戰艦提供港口補給權;
四、雙方互設商棧,派駐代表,馬辰保障南洋宣司商棧人員、貨產安全;
五、班賈爾蘇丹國自本盟約生效之日起,每三年遣使赴大明朝貢一次。朝貢使團須提前十五日赴南洋宣司衙署登記,由宣司調撥蒸汽船護送,經廣州府市舶司核驗貢。此係本盟約諸款之先決,若連續兩期未貢,宣司有權暫止所約貿易之權,至補貢完訖。
五、勘合有效期十年,期滿無異議則自續約,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毀約。
蘇丹聽罷通譯,只微微一笑,執羽筆在右側簽下花名諱,蓋青銅星月印璽。
李國助於左側落墨筆楷書,宣司關防朱印。
帕與黃延宗副署後,周延璟取隨攜禮部見證印,鄭重蓋於冊末“大明禮部見證”欄,吳墨卿同步簽名。
禮旋即取利刃,沿冊左騎線剖開,一分為四:
馬辰存左半,宣司存右半,禮部攜中段備案,餘一存檔。
剖口,宣司關防、禮部見證印、班賈爾國印各顯半章,拼合則全文。
“禮——!”
九響禮炮鳴之際,周延璟復從漆盒中取出一卷綾錦勘合。
此乃大明制式朝貢勘合:素白宣紙為心,外裱青綾,首端蓋禮部半印,中書“班賈爾國”字號,下留空白待填。
“此勘合半卷,奉予蘇丹陛下。”
周延璟持卷躬,
“另半卷外臣要帶回大明轉存禮部。三年後朝貢使攜此至宣司,核對騎印、字號無誤,即可登蒸汽船赴粵。此勘合每貢一新,舊者繳銷。”
蘇丹雙手接過,手溫潤綾面,眼底映出那半方硃紅禮部印。
從此,班賈爾蘇丹國之名,將正式列大明朝貢簿錄。
王宮外的炮臺傳來九聲轟鳴。
那是馬辰王室接待外邦最高規格的禮炮,炮聲震得宴會廳的琉璃燈微微。
幾乎就在最後一響餘音將散未散之際,外海方向傳來另一串炮響,沉穩、厚重,間隔準如心跳。
“華大帝”號回禮了,同樣九響。
炮聲在夜空中疊迴盪,從坦邦岸城一直傳到里託河下游的漁村。
許多漁民走出棚屋向王宮方向,他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卻約覺得,馬辰的國運從今夜起,似乎要轉向了。
宴會廳,蘇丹與李國助同時舉杯起。
“願大明與馬辰,永結邦,通商互信,共抗外侮!”
。空夜洋南的點點星繁向飄,窗長花雕的開敞過穿,亮洪音聲的丹蘇
。玉碎如聲相盞杯,和應聲齊廳滿”!侮外抗共,邦結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