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宮廷和膝枕,奧地利的天命》第101章 駕校、自行車與一場災難(1)

作者:七年之期·4個月前

弗蘭茨的命令一齣,民眾自然是十分贊同,不過他們希先把沃尼克公爵抓起來,畢竟他已經嚇到他們了。

弗蘭茨自然不會支援這種無禮的要求,實際上他之所以制定這一條命令就是在警告維也納的那些飛車黨們。

沒錯雖說此時奧地利帝國汽車還未普及,但飛車黨已先一步誕生。

別看僚和貴族們大多對約瑟夫·澤雷爾的新車嗤之以鼻,但是在貴族的年輕一輩中對這種半履帶車可是趨之若鶩。

剛巧其中有不人就有機會接近這些車輛,於是這些展覽品便失竊了。

得到了新玩的年輕人們自然是要好好炫耀一番的,不過他們是萬萬不敢在城市橫衝直撞的,至白天不敢。

每當夜幕降臨,這群飛車黨便會城市裡橫衝直撞尋找刺激。他們也知道自己做的事有問題,所以出了不封口費。

但弗蘭茨才剛剛整頓過維也納,本就沒人敢收這筆錢。

於是乎這筆錢居然直接擺在了他的辦公桌上,弗蘭茨就差點氣笑了。

一群力過剩的傢伙,簡直是沒事找事,不過也算是提醒了弗蘭茨法律確實不夠完善。

他現在給這群年輕人兩個選擇,要麼遵紀守法,要麼滾去民地折騰。

實際上當弗蘭茨把事挑明,這群人當中不是被父母打斷就是提前被送往民地深造。

在奧地利帝國級別越高的員越清楚弗蘭茨的可怕,他們即便平時對自己的子孫後代再溺也不會和皇帝對著幹。

其實也不是弗蘭茨不通人,這群傢伙如果肯老老實實地待在自己家的馬場或者莊園玩耍本不會搞出這麼多麻煩。

一群無所事事的傢伙非要跑到大街上晃悠,弗蘭茨不收拾他們以後還怎麼查其他人?

而且這群傢伙橫衝直撞確實造了不破壞,即便是倍賠償,擾民的事又怎麼算?

錢對於這些二代們來說實在算不上什麼,別說翻倍就算是翻十倍他們的家裡也賠得起。

其實如果不是弗蘭茨強制要求,皇室作保,那些害者家庭連賠償金都不敢收。

至於面子之類的問題,這些二代們在維也納這種大人多如牛的地方也早就鍛煉出來了,畢竟哪怕他們家裡的勢力再大,上面還有皇族著。

而在皇族之中無論是最初的索菲夫人,還是之後的弗蘭茨都不會允許有人胡作非為。

之前姑且能算是法律,但如果再知法犯法,那就別怪弗蘭茨不客氣了。

看來普及半履帶車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還是要一點點做起,也不知道歷史上其他國家是怎麼普及汽車的。

關於國的汽車發展史,弗蘭茨倒是瞭解一些。但國的況又與歐洲大陸有所不同,因為國土地足夠廣袤,他們開車的試錯空間很大。

可奧地利帝國況則完全不同,城區人口過於集,道路上牲畜、行人、腳踏車都有,導致通混

這種況下如果貿然效仿國,那麼弗蘭茨敢保證街道上會一片,因此而引發的通事故更是會幾何倍數上升。

實際上英國的況更加離譜,不過英國的汽車工業並沒有發展的這麼早,1865年英國出臺了《紅旗法案》要求:

任何“無馬馬車“必須有三人作:司機、助手和一個走在車前舉紅旗的人,速度限制為城區2英里每小時,郊區4英里每小時。

每小時兩英里和每小時四英里分別是什麼概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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