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步步生蓮》第950章 霸道到要命!(1)

作者:方寸山下·10個月前

曲卓的意思不難理解,大家又沒指報紙賺錢,索給社團分子一點“推銷”費。

雖然一份報紙的很低,但架不住量大呀。而且每天都有,一個月下來總數也是比較可觀的。

那些真正的大佬可能看不上,但掌管街區的古仔小頭目,應該會非常興趣……

這辦法聽起來沒問題,也有極高的可行

但是!

東方報的三個東不差錢,不介意甩出一點收益驅使古仔做事。

但其它報館呢?

東方報這麼搞,等於壞了行規,是會引發眾怒的。

如果被所有同行抵制,報業協會會長的位子……

曲卓見米高和利陸蹙眉,不解的問:“有什麼問題嗎?”

“曲,如果我們那樣做,恐怕會遭到所有同行的抵制。”米高解釋。

“哦~”曲卓點點頭,納悶的問:“馬惜如為報業大佬,靠的是以德服人?

二位的家族生意做到今天這種地步,不會是靠同行的好評吧?”

“……”米高和利陸一時間都無話可說。

“有兩點要注意。”曲卓話鋒一轉:“第一,推銷時一定要講客氣,好說好商量。第二,不允許為了多拿提,搞強買強賣那一套。

比如,安排兩三個人站在報攤旁,迫路過的行人購買。那是絕對不被允許的。

只要能做到這兩點,我們僱傭街區銷售代表的行為,就是符合商業邏輯的。並且,是合法的。”

“街區銷售代表。”利陸品味了下這個新蹦出來的名詞。

“你的意思是……合法?”米高確認。

“僱傭銷售人員推銷自家產品,在港島難道不是合法行為嗎?

據我所知,很多功的商人,都是做銷售起家的。也許若干年後,我們的銷售代表中會出現爛仔回頭是岸,終一代富商的傳奇呢。”

“……”米高沒回應,一副認真權衡的模樣。

“古仔也是港島民眾,難道他們就只配每日打打殺殺嗎?我們給他們一份合法收,難道還需要別人同意?

我們甚至可以在報紙上大大方方的寫出來。

至於別家報館有意見……只要他們夠膽,大可以表達出來嘛。”曲卓角忍不住出笑意。

“……”米高和利陸聽的有趣,也跟著笑了。

為什麼覺得有趣?

誰敢大聲說,不可以給古仔一份合法的工作?

~

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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