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楊和小孫首先對漂浮在水面的皮箱進行靜態觀察記錄。皮箱為黑質拉桿箱,箱尺寸約60×40×25釐米,品牌標識已模糊不清,箱表面有多劃痕和撞痕跡,部分割槽域沾有綠的水草和褐的淤泥。皮箱的拉鍊為雙向拉鍊,左側拉鍊頭於閉合狀態,右側拉鍊頭有輕微損壞,導致箱有一道約5釐米的隙,與報案人周桂英描述一致。
“先固定皮箱位置,再進行打撈。”小楊指揮水上救援隊員,用兩竹竿從皮箱兩側水中,固定住皮箱的位置,避免其在打撈過程中發生翻轉或移位。隨後,救援隊員用特製的打撈網,從皮箱底部緩緩將其托起,平穩地轉移至親水平臺的防水墊上。整個打撈過程全程錄影,小楊則從不同角度拍攝皮箱的原始狀態照片。
皮箱放置平穩後,兩人開始對箱進行細緻勘查。小楊用多波段源照箱表面,尋找指紋痕跡。在箱的正面和側面,發現了幾枚模糊的指紋,因箱表面糙且沾有水漬和淤泥,指紋紋路不夠清晰。小楊先用乾淨的棉籤輕輕拭箱表面的淤泥和水漬,注意避免破壞指紋,隨後用黑磁和豬鬃刷進行刷顯。經過多次嘗試,終於在箱正面提取到一枚較為清晰的指紋:“核心1號指紋,留於箱正面中央區域,初步判斷為拇指指紋,紋路特徵有一定辨識度,備比對條件。”
小孫則用纖維粘取在箱表面提取纖維樣本:“核心1號纖維樣本,提取到黑、白、綠三種纖維,黑纖維與三級區域提取的黑纖維特徵一致,綠纖維疑似水草纖維,白纖維與二級區域尼龍繩上纏繞的白纖維特徵一致。”同時,他還提取了箱表面的淤泥樣本和水草樣本,準備後續與湖底淤泥進行分比對。
“現在開啟皮箱,注意作輕,避免破壞箱品的原始狀態。”小楊示意小孫做好錄影和拍照準備,隨後用鑷子小心地撥損壞的拉鍊頭,將皮箱緩緩開啟。皮箱開啟的瞬間,一濃烈的腥味和腐敗味撲面而來,令人作嘔。兩人強忍著不適,繼續開展工作。
皮箱鋪有一層黑絨布襯,襯已被學籍浸,部分割槽域有粘連現象。箱裝有多塊人殘塊,經初步清點,共有6塊,分別為頭部1塊、軀幹1塊、上肢2塊、下肢2塊,殘塊均用白塑膠袋包裹,部分塑膠袋已破損,跡從破損滲出,浸染了襯。殘塊的切面較為平整,初步判斷為銳切割形。
“先記錄箱品的原始擺放位置,再逐一提取殘塊。”小楊用相機拍攝皮箱部的整照片,隨後按照“從上到下、從左到右”的順序,對每塊殘塊的擺放位置進行編號標記。小孫則用捲尺測量每塊殘塊的尺寸,記錄在勘查筆錄中。
兩人用無菌鑷子和剪刀,小心翼翼地將包裹殘塊的白塑膠袋開啟,對每塊人殘塊進行表面勘查。在頭部殘塊的頭髮中,發現了量白纖維,與箱襯和尼龍繩上的白纖維特徵一致;在上肢殘塊的皮表面,發現了一淺表劃痕,邊緣不規則,推測為生前或死後形;在下肢殘塊的殘留碎片中,提取到黑和灰兩種纖維,標註為“核心2號、3號纖維樣本”。
“殘塊表面有量淤泥附著,與箱表面和湖底的淤泥特徵相似,說明皮箱進水中後,有湖水滲,導致淤泥附著在殘塊上。”小楊用棉籤提取殘塊表面的淤泥樣本,與箱表面的淤泥樣本一同封裝。同時,他還在皮箱底部發現了量細小的金屬碎片,推測為皮箱破損後掉落的部件,或嫌疑人留的作案工殘留,立即將其提取封裝。
在對皮箱部進行勘查的同時,水上救援隊員的水下打撈工作也在同步進行。經過近1小時的細緻打撈,救援隊員在皮箱漂浮位置東南側約3米的湖底,打撈出一把帶的不鏽鋼菜刀和一塊破損的白塑膠袋。菜刀全長約30釐米,刀刃寬度約8釐米,刀刃上有明顯的切割痕跡和跡殘留,刀柄為黑塑膠材質,表面有量指紋殘留;破損的白塑膠袋與包裹人殘塊的塑膠袋材質一致。
小楊和小孫立即對打撈上來的菜刀和塑膠袋進行勘查。小楊用熒對菜刀刀柄進行刷顯,提取到一枚清晰的指紋:“核心2號指紋,留於菜刀刀柄中段,紋路清晰,備比對條件,與箱表面提取的核心1號指紋特徵不同。”小孫則用纖維粘取在菜刀刀刃和刀上提取纖維樣本,發現了與殘塊殘留碎片一致的黑和灰纖維,以及與箱表面一致的白纖維。
一級勘查區域的勘查工作極為細緻,每一個環節都反覆確認,避免。兩人共提取指紋2枚、足跡樣本2枚、纖維樣本5份、尼龍繩1段、菸1枚、菜刀1把、塑膠袋2塊、淤泥樣本3份、水草樣本1份、金屬碎片1份、油漆樣本1份、微量質樣本1份,拍攝照片286張,錄製影片58分鐘。整個一級勘查過程持續了3小時20分鐘,直到中午12時50分才基本結束。
隨後,兩人進“復勘區”,對之前勘查過的三級、二級、一級區域進行二次複核,重點檢查是否有的痕跡證,核實已提取痕跡的位置和特徵。在二級勘查區域的綠化帶中,小楊補充提取到了量與菸品牌一致的菸草碎屑;在一級勘查區域的湖底淤泥中,補充提取到了量白纖維樣本,與包裹殘塊的塑膠袋纖維特徵一致。
下午1時10分,現場勘查工作全部結束。小楊和小孫將所有提取的痕跡證分類整理,詳細填寫證清單,註明提取時間、地點、特徵、數量等資訊,確保每一件證都可追溯。隨後,兩人向李明彙報勘查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