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利用自己負責採購業務的便利,找到了幾個相的供應商,跟他們商量好,讓他們虛報採購價格,虛構採購訂單,偽造庫記錄,然後我再在稽核的時候簽字確認,將虛報的那部分錢,與供應商平分。一開始,我還很害怕,只敢虛報量的錢,但是後來,我發現沒有人發現,就越來越大膽,虛報的金額越來越大,短短一年多的時間,我就累計侵吞了公司50餘萬元的採購款項。”
“這些錢,我一部分用來買了房子和車子,一部分用來揮霍,還有一部分給了我的家人,我以為我做得天無,沒有人會發現,但是我沒有想到,李振國竟然發現了我的破綻。”李逵的聲音低沉,語氣中充滿了懊悔,“兩個月前,李振國在稽核採購賬目時,發現了那些異常的採購訂單和付款憑證,他發現採購價格明顯高於市場價格,而且很多采購訂單沒有對應的庫記錄,他就覺得不對勁,於是就開始仔細核對賬目,整理相關的證據,準備向廠長彙報。”
“我得知這件事後,非常害怕,我知道,如果我的罪行曝,不僅會丟掉工作,還會到法律的制裁,到時候,我的家人也會到牽連。於是,我就找到了李振國,跟他攤牌,威脅他,讓他不要向廠長彙報,還讓他把那些異常的賬目修改過來,掩蓋真相,我還答應給他一筆錢,作為補償。”
“但是,李振國那個人,太老實,也太有原則了,他不願意做違法紀的事,拒絕了我的要求,還說他一定要向廠長彙報,讓我到應有的懲罰。”李逵的語氣中帶著一怨恨,還有一無奈,“我當時就急了,就跟他大吵了一架,我威脅他說,如果他敢說話,我就饒不了他,我會讓他死無全。但是,他本就不怕我的威脅,依舊堅持要向廠長彙報。”
“從那以後,我就經常找他的麻煩,在工作上故意刁難他,讓他無法正常工作,我以為這樣就能讓他妥協,但是他依舊沒有退,還在繼續整理證據,準備彙報。我看著他一步步,心裡越來越害怕,我覺得,只要他還活著,我的罪行就隨時有可能曝,我就沒有好日子過。”
“於是,我就產生了殺他的念頭,我想,只要殺了他,就能永絕後患,就能掩蓋我侵吞公司財產的罪行,就能繼續過安穩日子。”李逵的聲音越來越低,眼神中充滿了恐懼和愧疚,“我開始策劃殺人的事,我先對明塑膠廠進行了多次踩點,我發現廠區西側的圍牆有幾塊磚塊鬆了,我就想從那裡撬圍牆進廠區,但是我試了幾次,都沒有功,因為那些磚塊雖然鬆,但還是很堅固。”
“後來,我發現三號庫房的大門,有時候晚上或者下午,工作人員忘記鎖,我就趁機會進庫房,悉庫房的環境,看看哪裡適合作案,哪裡不容易被人發現。我還準備了作案工,就是那尼龍繩和那把螺刀,尼龍繩是我從家裡帶來的,平時用來捆東西,螺刀是我平時放在辦公室裡,用來拆卸包裝、檢查資的。”
“案發前一天,我又找了李振國一次,我假裝跟他協商,說我願意把侵吞的錢還回去,讓他不要彙報,但是他還是拒絕了我,還說他已經整理好了所有證據,第二天就會向廠長彙報。我當時就下定決心,第二天就殺了他。”
“案發當天,也就是X月X日,我上午來廠裡上班,假裝不舒服,向領導請假,然後就回家了,回家後,我帶上了尼龍繩和螺刀,駕駛我的白麵包車,朝著明塑膠廠的方向駛去。下午2點30分左右,我到達了明塑膠廠附近,將車停放在廠區西側的圍牆外,然後我就步行來到廠區門口,趁著保安不注意,悄悄進了廠區,因為我在廠裡工作了五年,對廠區的環境很悉,所以沒有被保安發現。”
“我進廠區後,直接來到了三號庫房,當時庫房的大門沒有鎖,我輕輕一推就開了,我進庫房後,就找了一個蔽的角落躲了起來,等待李振國的到來。然後,我給李振國打了一個電話,謊稱我已經想通了,願意主向廠長坦白,讓他來三號庫房找我,我們一起商量怎麼向廠長代,還說我會把侵吞的錢還回去,讓他不要擔心。”
“李振國雖然害怕我,但他還是相信了我的話,下午3點10分左右,他來到了三號庫房。他一進庫房,我就從蔽的角落裡衝了出來,一把抓住他的胳膊,將他按在地上。他當時很害怕,大聲呼救,還拼命掙扎,我就用手捂住他的,不讓他出聲,然後拿出事先準備好的尼龍繩,將他的手腕和腳踝捆綁起來,捆得很,讓他無法掙扎。”
“捆綁好他之後,我就坐在他面前,再次要求他銷燬證據,不要再向廠長彙報,但是他還是拒絕了我,還對著我罵,說我是個貪,是個殺人犯,說他就算是死,也要揭發我的罪行。”李逵的聲音開始抖,臉上的表變得十分猙獰,彷彿又回到了案發當時的場景,“我被他罵得惱怒,一時失去了理智,就拿起尼龍繩,套在他的脖子上,用力勒他的頸部,他拼命掙扎,雙蹬,雙手也在不停地扭,想要掙尼龍繩,但是他被捆得太,本無法掙。”
“我當時已經殺紅了眼,不管不顧,一直用力勒著他的脖子,直到他的不再掙扎,不再彈,眼睛瞪得大大的,張著,沒有了呼吸,我才鬆開手。”李逵的眼淚又忍不住掉了下來,語氣中充滿了深深的愧疚和恐懼,“我殺了他之後,心裡非常害怕,渾都在發抖,我坐在地上,緩了很久,才慢慢冷靜下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