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好聖孫:皇爺爺該退位了》第1615章 而一條鞭法按丁數和田糧攤派徭役(1)

作者:朕聞上古·5個月前

第1615章

而一條鞭法按丁數和田糧攤派徭役,讓田多者多承擔,田承擔,無田者輕負擔,極大地現了公平原則。

暴昭通律法,注重制度的嚴謹

他逐頁研讀,目停留在“賦役負擔除徵收米麥外,一律折收銀兩”、“解”等條款上,心中暗暗稱奇。

折收銀兩不僅方便徵收與運輸,更能避免地方員在徵收實時故意刁難、剋扣百姓;而“解”制,直接廢除了糧長、里長這一中間環節,讓賦稅徵收全程府監管之下,從制度上堵住了貪腐的,堪稱妙。

半個時辰後,四人陸續合上小冊子,臉上皆帶著難以掩飾的讚歎之

練子寧率先開口,語氣中滿是敬佩:“大將軍王,太子殿下,這一條鞭法真是開陳出新、撥反正的良策!縱觀漢唐宋歷代賦稅制度,不是稅種繁雜,便是徵收混,唯有此策,能將千年積弊一一化解,實在令人歎服!”

“練大人所言極是。”卓敬附和道,手中挲著小冊子,“合併賦役,將田賦與各類徭役融為一,讓百姓不再苛捐雜稅之擾;計畝徵銀,更是順應了商貿發展的趨勢,如今上海、天津等地商貿繁榮,白銀流通日益廣泛,折銀徵收既方便百姓,也便於府管理。此策兼顧了朝廷、百姓與社會發展,堪稱古今未有之創舉!”

鐵鉉點頭道:“最難得的是,此策將部分丁役攤田畝,打破了以往‘按戶按丁’的徭役舊制。嶺北不牧民與流民,雖無多田產,卻要承擔繁重丁役,往往因此家破人亡。如今按田糧攤派,田多者多擔,田擔,無田者輕擔,真正做到了‘稅賦相對均平’,這才是仁政之本!”

暴昭補充道:“從律法層面而言,‘解’制最為關鍵。以往‘民收民解’,糧長、里長權力過大,不僅肆意剋扣賦稅,還勾結士紳瞞田產,導致朝廷稅源流失、百姓負擔加重。改為府直接徵收解運,權責清晰、監管到位,能有效杜絕此類象,讓賦稅制度更加完備嚴謹。”

朱高熾與朱雄英相視一笑,眼中滿是欣

“四位大人能認可此策,我與太子便放心了。”朱高熾說道,“歷代賦稅改革,無不艱難重重,關鍵在於制度本是否公正、是否符合民心。一條鞭法的核心,便是‘均平’與‘便民’。”

他走到輿圖前,指著江南地區道:“如今江南士紳匿田產、逃避賦稅,百姓田稅重,苦不堪言。清丈土地,便是為了擴大徵收面,讓士紳承擔應盡的稅賦,使稅賦相對均平;統一賦役,便是為了限制地方員苛擾,讓稅賦趨於穩定,百姓不再層層盤剝。”

朱雄英補充道:“計畝徵銀與解,更是相輔相。計畝徵銀讓百姓可以據自況,或繳糧、或繳銀,靈活便利;解則從本上堵住了中間環節的貪腐,確保賦稅能足額上繳朝廷,也確保百姓的負擔真正減輕。”

卓敬沉片刻,說道:“殿下深謀遠慮,此策確實周全。不過,臣有一問:將丁役攤田畝,如何把握分攤比例?若比例不當,恐會出現田多者抱怨負擔過重,田者仍覺力未減的況。”

朱高熾點頭道:“卓敬考慮得極為細緻。這正是清丈田畝的關鍵所在。我們需先準丈量天下田產,明確田畝等級、數量與歸屬,再據各地丁口數量、田產總量,制定合理的分攤比例。田產多、等級高者,多攤丁役;田產、等級低者,攤丁役;無田產的工匠、商賈,則據其收適當徵收,確保比例公允、負擔均衡。”

練子寧問道:“折收銀兩雖好,但偏遠地區百姓可能缺乏白銀,兌換渠道不暢,恐會被私人銀號盤剝,反而加重負擔,此事該如何應對?”

“此事我與太子早已考慮過。”朱高熾說道,“朝廷將在各州府設立辦銀號,負責白銀的兌換、熔鑄,制定統一的兌換比價,嚴私人銀號哄抬價格、剋扣百姓。同時,鼓勵商人將白銀運往鄉村地區,方便農戶兌換,府會給予商人適當補,確保白銀流通順暢。”

白銀現在大明不缺,畢竟有倭國的銀礦支撐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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