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宗金鑒】清代醫術指南》辮太陽病脈症並治上篇1-5(1)

作者:醫衣哥·7個月前

患太病,先進行發汗治療,但表證沒有解除,接著又用攻下之法,此時脈象仍浮,病症不會痊癒。脈浮表示病邪在表,反而使用攻下之法,所以導致病症不愈。現在脈象還是浮,由此可知病邪依然在表,應當解除表邪,病症才會痊癒,適宜用桂枝湯。

【註釋】患太病,先發汗後表證未解,此時仍適宜用發汗之法解表,卻反而用攻下之法,這是治療方法不當。脈象浮說明病症沒有痊癒,因為脈浮代表病邪在表,卻用攻下之法,所以病症不愈。如今誤下後尚未造嚴重後果,脈象依舊浮,所以知道病邪還在表,仍然適宜用桂枝湯解除表邪,病症就會痊癒。

【集註】程應旄說:病症能否痊癒,可從脈象判斷。能夠痊癒的,其脈象必定不浮,表明病邪已離開表。如果脈象浮,就知道病邪還在表,那麼之前的攻下,自然是錯誤的,所以導致病症不愈。對於之前的失誤,不必過於計較,只需依據當下況。當下的病症,也不必過於糾結,只需依據脈象。脈象若浮,就知道病邪還在表,即便病程已久,仍然需要解除表邪,病症才會痊癒。有這樣的脈象,就使用相應的藥,不能因為已經攻下,就認為桂枝湯不適用。

本來應該發汗,卻反而用攻下之法,這是違背治療原則的;如果先進行發汗治療,就不算違背原則。本來應該先攻下,卻反而發汗,這是違背原則的;如果先攻下,就不算違背原則。

【註釋】確立治療違背治療原則病症的方法,關鍵在於分辨表裡;而治療表裡病症,關鍵在於恰當運用汗法與下法。患有表裡兼證的病人,應當審察汗、下的先後順序,先後得當就是順應病,不得當就是違背原則。如果表證比裡證更急迫,本來應該先發汗,卻反而攻下,這就是違背原則;如果先發汗,然後再攻下,治療就不算違背原則。如果裡證比表證更急迫,應該先攻下,卻反而發汗,這就是違背原則;如果先攻下,然後再發汗,治療就不算違背原則。

【集註】程知說:這是說汗法與下法有先後緩急之分,不能顛倒順序、胡施行。

汪琥說:治療傷寒的方法,表證急迫就應該發汗,裡證急迫就應該攻下,不能拘泥於先發汗然後攻下的順序。汗法與下法運用得當,治療就不算違背原則。

患太病,誤用攻下之法後,若脈象為浮而不出現結症狀,這表明病將要緩解。若脈象為促,必然會出現結;若脈象為細數,必然會出現咽痛;若脈象為弦,必然會出現兩脅拘急;若脈象為,頭痛症狀必定不會停止;若脈象為沉,必然會出現嘔吐;若脈象為沉,會出現協熱下利;若脈象為數,必然會出現下

【按語】原條文中“脈促”應當是“脈浮”,這樣才與“不結解”的文義連貫。“脈浮”應當是“脈促”,才與論述中結滿的含義相同。“脈”應當是“脈細數”,“脈細數”應當是“脈”,才符合論述中兩條經脈原本的脈象特點。“脈浮”應當是“脈數”,浮是論述中白虎湯證的脈象,數是論述中下膿的脈象。仔細研讀各篇容自然就能明白。

【註釋】病在太經,誤用攻下之法後,出現不同變證,這是因為每個人的臟腑之氣各不相同,邪氣會依據各自的趨向而發生變化,所以症狀各異。誤下後邪氣陷,本應出現結,卻反而沒有結,脈象為浮,這說明裡氣調和,沒有到邪氣侵犯,邪氣仍然在表,所以病將要緩解。若脈象為促,這是熱結實之邪的脈象,所以必然會出現結。脈象細數,是經邪熱的脈象,咽痛是經邪熱的症狀;誤下導致邪氣經,應當按照經病症的治法來治療。脈象弦,是經的脈象,兩脅拘急是經的症狀;誤下導致邪氣經,應當按照經病症的治法來治療。脈象,是太經的脈象,頭痛是太經的症狀;誤下後,邪氣仍然在表,應當按照太經病症的治法來治療。脈象沉,是寒邪裡的脈象,想要嘔吐,是胃被寒邪格拒的症狀,有表證時誤下,邪氣陷在胃,應當按照明經病症的治法來治療。脈象沉,是宿食的脈象,有表證時誤下,邪熱協同進裡而導致下利,應當按照協熱下利的治法來治療。脈象數,是積熱的脈象,有表證時誤下,邪氣陷損傷分、營,導致下,應當按照下膿的治法來治療。

【按語】脈促固然是脈,如果促而有力,為實證,就是結實邪的脈象表現;如果促而無力,為虛證,就是滿虛邪的脈象表現。所以在論述中有脈促結,伴有頭汗、輕微熱的,用陷湯攻下;脈促滿,伴有汗出、輕微惡寒的,用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溫過觀察脈促虛實的治法,就可以類推其他況了。

【按語】咽痛,在病中,寒症和熱症都可能出現。咽乾腫痛的屬於熱證,咽部不幹不腫但疼痛的屬於寒證,所以在病的論述中有甘桔湯、通脈四逆湯兩種治法。

【集註】方有執說:凡是太經的病症都屬於表證。誤下之後,各種變證會紛雜出現,不能用固定的一種思路去看待。

程知說:不應該攻下卻攻下,各種變證多得數不勝數,說的就是這種況。如今咽痛、脅部拘急、想要嘔吐,這是寒邪裡導致的變證。頭痛、熱利、下,這是風邪裡導致的變證。之所以會這樣,是因為脈浮、、數屬於脈,脈沉、弦、、細屬於脈。

程應旄說:依據脈象來判斷病症,每個都用“必”字,表明這種況是必然的。探究其源,都是因為太病誤用攻下之法導致的,所以雖然有已壞病和未壞病的區別,但都應該用靈活的方法治療,不能僅僅依據脈象來治療脈象,依據症狀來治療症狀。

患太病,兩三日時,患者不能安臥,只想起,胃脘部必然結,若脈象微弱,這表明原本就有寒邪。此時反而用攻下之法,如果下利停止,必然會形;如果下利未停,到第四日又再次下利,這就形了協熱下利。

【按語】“四日復下之”中的“之”字,應當是“利”字。上文提到下利未止,怎麼會有再次攻下的道理呢?仔細研讀就能明白,這必定是傳抄過程中的錯誤。

【註釋】這裡所說的太病,指的是有頭項強痛且惡寒的症狀。患病兩三日出現不能安臥、只想起的症狀,說明邪氣已經傳至明經。“心下”是胃脘部位,“必結”指胃脘部位必然有結。如果脈象實大,是胃脘部位有熱邪導致的結,這時應當攻下。如今脈象微弱,表明胃脘部位有寒邪導致結,按照治法不應當攻下,不當下卻攻下,這就做誤下。患病兩三日,正常況下應當解表,以解除太經和明經之表證,反而攻下,表熱就會乘虛裡,必然會導致下利。假如下利停止,說明患者胃中充實,邪氣與燥氣同化,必然會形。如今下利未停,到第四日仍然下利,說明患者胃中虛弱,邪氣與溼氣同化,所以必然會形協熱下利。

【集註】程知說:這表明表證誤下,會出現結和熱利的變證,不可不謹慎。脈象既然微弱,就是寒邪結聚在胃脘部,按照治法應當溫散。醫生見到胃脘部結,就用攻下之法導致下利,這是錯誤的治療方法。

汪琥說:患太病兩三日,不能安臥只想起,胃脘部熱結,似乎可以攻下;然而脈象微弱,說明患者原本就有寒邪,怎麼可以攻下呢?

患太病,外在的表證還沒有解除,卻多次使用攻下之法,於是出現協熱下利;下利不止,胃脘部塞堅,這是表裡證都沒有解除的況,應當用桂枝人參湯主治。

【註釋】這是承接上條中脈象微弱、協熱下利的容,進一步詳細說明其症狀,以明確治療方法。“外症未除”,指太病的症狀還沒有解除,卻多次攻下,說明攻下不止一次。裡因多次攻下而虛弱,於是表熱協同裡導致下利,下利不止,這是裡虛不能固攝。胃脘部塞堅,是裡虛而邪氣結聚。外證沒有解除,即表證未解,所以用桂枝來解表。下利、胃脘部塞堅,是裡因攻下而虛弱,邪氣從寒而化,其脈象必然如同上文所說的微弱,所以用人參、白朮、乾薑、炙甘草來溫裡,這是在溫補中同時解除表裡之邪的方法。如果脈象有力,就應當採用甘草瀉心湯的治法了。

【集註】喻昌說:誤下導致裡虛,外熱乘虛而,轉變為下利不止,這是裡虛不能固攝;胃脘部塞堅,是正氣虛弱而邪氣壅實,中間形阻滯,塞不通。因為表證未除,所以用桂枝來解表。因為裡虛,所以用理中湯來調和。這個方劑就是理中湯加桂枝,只是改變了名稱,是治療虛和下利的方法。

李中梓說:經典中說:有桂枝湯證,醫生反而攻下,導致下利不止,用葛黃芩黃連湯治療。而這裡卻用桂枝人參湯。為什麼用藥有溫涼的差異呢?因為彼只是說攻下,此卻說多次攻下;彼只是說下利,此卻說下利不止。綜合這兩條論述品味,自然可以看出虛實的區別。

程知說:表證誤下,下利不止,伴有氣和汗出的,用葛芩連湯治療。胃脘部塞堅的,用桂枝、人參、白朮治療。一個是救治表邪裡的實熱,一個是救治表邪裡的虛寒,都是表裡雙解的方法。

程應旄說:協熱下利,一直以來都認為是邪陷下焦,果真如此,怎麼能用理中湯呢?大概是不瞭解下利有寒症和熱症兩種況。

桂枝人參湯方

桂枝(四兩)、甘草(四兩,炙)、白朮(三兩)、人參(三兩)、乾薑(三兩)

便便使使

便便便

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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