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燈驟暗,又被溫酒酒輕輕挑亮。燈芯“啪”的一聲響,似在回應三人方才無聲的約定——冰鑿已下,裂即開,但真正的破冰,才剛剛開始。
冷鐵負手立於窗前,夜聲裡,他低聲部署:“第一箭,人;第二箭,賬;第三箭,船。”
當夜,寒閣銳六人,扮作賣蔗小舟,於石井灣外攔下宗室家兵“河郡甲三”號哨船。船上家兵十人,正護送羅辛暗倉新到硫磺。冷鐵親自出手,以銀針封,十人瞬間失力,被逐一綁艙底。次日清晨,家兵副都頭趙榮被拋至市舶亭碼頭,口中塞著一卷“私舶貨單”,赫然列明“硫磺三千斤、黑漆弩八百張”,落款朱印——“河郡私倉”。
趙榮醒來,面對巡檢司公堂,只喊得一句:“我乃宗室家將,奉河郡令!”便冷汗淋漓,再不敢多言。巡檢司不敢擅斷,連夜押送州衙。溫如晦當即令“暫錮”,卻故意不走正常遞解程式,寒閣遂得空檔,將趙榮口供抄錄數份,暗中散於酒樓、茶肆、橋市。一夜之間,泉州人盡知“宗室私運軍”。
第三日,均利社夥計挑酒赴蕃坊,卻在“香料巷”口被一乘小轎攔住。轎簾掀起,出溫酒酒半張素,遞過一封信:“給羅辛,說均利社請他吃酒。”
酒罈,實藏著寒閣自趙榮船艙搜出的“雙聯賬”副本。羅辛展信,臉驟變——賬上明載“和買七折,實補三折,餘二歸宗”,朱墨分明,正是他與趙不流親筆畫押。羅辛急令賬房焚燬原冊,卻不知真本早已落冷鐵之手。
當夜,寒閣再撒“魚目帖”——將雙聯賬印數十份,混蕃市“飛錢”信封,散給各路中小蕃商。一時間,蕃坊人心浮,昔日唯羅辛馬首是瞻的小商,紛紛倒向均利社。
第五日夜,寒閣潛水組切氏主船“綠獅號”纜繩,以火漆封舵眼,再於船底鑿一“十”字細。船未即沉,卻在次日凌晨離港時失控,順風直衝順濟橋橋墩。轟然一聲,桅杆折斷,船上暗倉裂,整箱香、象牙、硫磺散落江面,被水卷至岸邊,百姓鬨搶,州兵“彈不及”。
溫如晦順勢下令“封檢殘貨”,公開登記造冊,實則讓百姓目睹一箱箱“違之”出自氏船底。輿論譁然,羅辛百口莫辯,只能閉門不出。
王朝趁機召集均利社七十二戶,於九日山下“祈風亭”立碑——
正面刻《均利社約》:
“舶無大小,稅無偏私;壟斷者,社共擊之。”
背面刻《市價表》:
“香每兩不得過七貫,象牙每斤不得過二十五貫,龍涎每兩不得過四十五貫。”
碑,王朝率眾商獻為盟,焚香刻石,將“社約”拓印百份,遍城門、碼頭、牙行。
昔日貴蕃價的中小商賈,如今有碑約為憑,膽子頓壯,紛紛暫停與氏易,轉頭向均利社進貨。羅辛船隊連續三日無人接貨,貨值一日三跌,竟跌至碑價以下。溫酒酒微笑:“碑價即民心,民心即天平。”
第七日,趙不流終於坐不住,率家兵二百,明火執仗,圍均利社總鋪,揚言“社約市,按家法當懲”。王朝立於鋪門,手持“泉州之印”副本,高聲道:“家法不逾國法!市舶價,自有提舉司定,宗室豈得私刑?”
趙不流怒極,看向均利社周邊,發現州兵衙役四散,不敢真在城武,只得悻悻而退。當夜,他遣人潛州衙,焚市舶檔案,被冷鐵設伏擒獲。人贓並獲,溫如晦不再忍,次日升堂,召宗正司、市舶司、安司會審,公開出示趙榮口供、雙聯賬原件及蕃船綠獅號殘貨冊。
三司面面相覷,知事已不可掩。溫如晦當堂宣判:
“宗室趙不流,私運、壟斷市價,按律追沒家財三,押解進京由京城宗正司置;家兵趙榮等十人,杖六十,流放嶺南;蕃商羅辛,罰金十萬貫,十年不得再泉州港。”
判詞一齣,滿城鼓掌,刺桐花瓣隨風捲公堂,像一場遲來的春雪。
夜裡,後衙水榭,三人再聚。燈芯依舊“嗶剝”,案上卻多了一疊新簿——宗室退賠的金銀、氏繳納的罰金、均利社降低的市價,一一在冊。冷鐵輕聲道:“冰山崩其一角,足矣?”
溫如晦搖頭:“角崩,山猶在。貴蕃雖挫,柢未除;宗室雖黜落,網路仍在。均利社須趁勢立法,市舶司須應重塑公憑,巡檢司則易整編。一步慢,則春風吹又生。”
溫酒酒向窗外,刺桐樹上殘花搖曳,緩緩拔出短劍“觀”,劍如水:“那就繼續鑿。泉州之,不漲則退;大宋之舟,不進則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