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府群英記》第381章 正本清源(2)

作者:公子無忌9889·5個月前

殿中一瞬,如霜雪梁。

包拯霍然抬首,目如寒星:“孫秀不過鷹犬,龐洪乃樞機。縱容佞、納賂縱敵,焉可獨善其?”

趙禎向他,眸中深暗如淵:“卿令朕,親斬一老臣,並斷一段舊緣乎?”

此言既出,群臣皆低首。

包拯中翻湧,卻仍直言不退:“臣但問律,不問。”

趙禎忽然一笑,笑意卻寒:“朕即是律。”

他拂袖而起:“孫秀為魁,斬首示眾。龐洪免死,削職歸田,不問舊愆。”

殿中無人敢言。

包拯緩緩合目,似有一線心火,於中暗暗熄滅。

刑場之上,雲低垂,風捲黃塵,天日無

孫秀被押出囚車,鎖鏈沉沉,步履踉蹌。他抬目一,已見遠龐洪立於侍之間,無枷無鎖,只餘一舊袍。

一瞬之間,諸般明白。

他仰天一笑,聲中盡是苦:“岳丈,今日之,替你而流。”

龐洪面如土,卻不敢與之相對。

孫秀之妻也抱著三歲兒踉蹌而至。孫秀見了,眼中驟現,低語道:“夫人,今朝你莫怨我。你帶著這孩子歸鄉,與我孃親兄弟守門戶,養育此子,傳我孫門香火,不可讓我死後絕了脈!”

言罷泣聲如咽。夫人伏地啼哭,小兒不知其意,卻也哭聲震天。

時辰已到,劊子手將孫秀按倒刑架之上。萬人屏息,風沙不,彷彿天地都凝止在此一刻。刀一閃,首級滾落塵埃。孫秀之妻撲上前,融,踢破靴底,雙手抱首慟哭,暈厥於地。

蘇文貴未留片刻,拂塵而起,回府奏知包拯定斬已畢。包拯早已備下文書,命兩名差即刻宣告孫秀妻室:限三日起解回籍,不許在京逗留。孫秀之妻獲釋出獄,得收丈夫首,隨行返鄉。王仁因龐案牽連,本應問斬,蒙恩改軍罪,發配充軍。王正因秉公奏事、忠義不二,得加三級,恩沐聖心。

是日夜,京中傳語紛紛,孫秀梟首一事已傳遍市井茶肆。百姓皆嘆包拯鐵面無私,終得賊伏法,朝政肅清。也有人言,皇帝猶存仁念,未滅龐門基,皆是念龐妃舊,天恩浩

風過街,月沉京華,洗白刃,塵歸廟堂。一段腥風雨終畫句點,而包拯一烏袍,仍立在律令之前,誓不偏私,寸步不讓。

風過銅雀,殘。孫秀首落刑場,餘波未平,刑決之後,包拯心中卻仍未釋然。他行至府堂,召來禿狼牙,沉聲道:“你雖出首立功,但私中原,罪責難免。念你揭發謀,有功於國,暫且姑寬。你回國去罷,省得日後為人所疑。”

禿狼牙躬一禮,面上卻出躊躇之,遲疑道:“大人明鑑,小人本是狼主親信,如今私通中原,若即歸故國,恐遭主上問罪,命難保。但若流落異鄉,又牽掛妻兒,實在進退維谷,不知何以為計。”

包拯聽罷,默然片刻,點頭嘆道:“你所言不無道理。罷了。你暫且耽擱一日,待本明日早朝面奏聖上,請旨一道,賚文護你歸國。若狼主能念舊,復爾本職,不失歸宿。”

禿狼牙聞言頓首不止,言辭激,淚涕俱下。

次日清晨,朝初升,金殿之上朝班肅立。蘇文貴率先啟奏:“臣等奉命正法孫秀,昨午午時,已依律施刑,伏法場,百姓莫不稱快。”

天子趙禎聞言,微微頷首,面複雜,低聲嘆道:“孫秀至此,也算罪有應得了。”言語之間,分明帶著幾分不忍與慨。

包拯跪奏:“臣尚有一事,請陛下明斷。”趙禎有些倦意地道:“包卿所奏無非除清政,如今賊既除,還能再有什麼?”

包拯將禿狼牙之事一一奏明。趙禎聽罷沉片刻,終於頷首:“准奏。賜一道賚文,由禿狼牙自帶還邦。”

殿

禿退

禿

殿

便

彿

滿

便

便

彿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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