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昭之華》第5章 未婚夫劉三郎(1)

作者:南枝·4個月前

第6章 第 5 章 未婚夫劉三郎

第五章

管事說,人失蹤,又找不到人,自是會懷疑人溺死水中,最先是誰說的,已經難以查證,但之後,大家都這樣說。

既然大家都這樣說,那范家便說,就到河伯廟裡問問河伯,如果真是河伯帶走,自己兒便是祭了河伯。

在這裡的河伯祭祀裡,是所有人都得出錢出來辦祭禮,既然他家出了兒,那就該其他人家出錢補償他家。

而劉家要把彩禮拿回去,範伯也拒絕,一是說那彩禮裡包含了學藝的拜師費,既然已經學藝,如何還能要回錢去,二是說自己兒是為眾人祭河伯,不是無故悔婚,所以不肯退彩禮。

管事說:“縣主,您聽聽這些事,都汙了您的耳朵,大家不過是各為利益,吵吵嚷嚷,您本不必管。”

“要是真有河伯要納妾,那這事該由東塢塢主去向您稟報,何至於塢主去縣城辦事,那范家子就跑去縣主塢裡告狀請冤。”

縣主沒有做表示,但大殿裡其他人,也都覺得管事所說很有道理。

縣主又看了看手裡的河伯信,問管事:“那這信,又是從何而來?你可知?”

管事說,這個並不知道,但認為最可能是范家人聯合這裡廟祝搞出來的鬼,因為河伯信現,只對范家人有利。

作為一個管事,日常就和塢堡裡的那些鄉民打道,知道這些鄉民,要說大惡,那肯定沒有,但是,為了小利,也是會用盡手段的。

縣主聽自己的勸,不要在這件小事上浪費力。

不過,縣主顯然對這事很興趣,並不打算就此打住。

縣主讓管事上前來,把信遞給,讓再認真看看,這紙是莊園裡哪會用,上面的字,可能分辨出是誰的筆跡?

莊園是一個較為封閉的社會,除了行商,有人來,即使有人寫信,也多是莊園裡的人寫的。

縣主在莊園裡開設了兩個學堂後,莊園裡識字之人多了不,但能把字寫得如信上這般好的人,卻不多。

管事認真看了,說,這紙是黃紙,現在一般都用在抄寫經書和府公文上,在莊園裡,是找得到的。說不得就是范家或者廟祝從哪裡拿到了這種紙寫的。

而字要說是誰的字跡,則看不出了,這字雖然是娟秀端莊的小楷,但也沒有什麼特點,甚至都不能說這個字是人所寫,如今男風也如此。

縣主說:“既然如此,那你退下,劉家三郎前來。”

管事還想說什麼,但看縣主擺了擺羅扇,只得應下,行了告退禮,出了大殿。

過了一會兒,劉家三郎才來了。

這是一位二十上下的年輕人,他家也是流民在此安家,不過他家比范家來得早。

見到高高在上的縣主,他很恭敬地下拜,因為張,不待縣主說什麼,他已經急忙慌地說起自己沒了媳婦,希縣主讓范家退回彩禮的訴求,因為他已經到這個年齡,是須得趕再定親結婚分戶的,而要是范家不退彩禮給他,他沒有銀錢再去準備一份彩禮娶另外的子。

縣主沒有答應他的訴求,而是說河伯並未帶走范家娘,所以范家娘還可能回來。既然范家娘還可能回來,自然就不存在退回彩禮這回事。

劉三郎愕然,說,但是河伯已經寫了信,說帶走了范家娘。

縣主說,河伯沒說帶走范家娘,也沒寫那封信,是有人汙衊河伯,這事必得調查清楚,不然河伯發怒,誰能承擔?

劉三郎嚇了一大跳,跪在地上瑟瑟發抖。

婿

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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