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領導,快來認領你的小嬌妻》第168章 番外,趙庭義篇,我一個人習慣了(1)

作者:仙女不閑·28天前

話音落下,趙庭義看著大哥的目停滯了一瞬。

家,這個字,既模糊又沉重。

二十年前,他也曾有過關於家的全部想象,和孫萍萍一起,生兒育,兒繞膝。他甚至想過,如果是兒子,就教他保家衛國的本領,如果是兒,就讓跳舞學琴。

後來,那個“家”隨著一場車禍碎得乾乾淨淨。

再後來,他主離開了趙家,去部隊一紮就是二十年。

不是沒有家,是不想回去。

他把部隊當自己的家,只是這個“家”,沒有人在燈下等,沒有飯菜在鍋裡溫著,沒有人在意他今天累不累。

他不是一個沒有家的人,他是一個有家卻回不去的人。

不是回不去趙家,是回不去沒有“”的那個家。

趙庭義頹廢的低下頭,目停留在自己的左手手背上,那裡有一道微微凸起的疤痕,從虎口斜斜切向腕骨,是多年以前執行任務時留下的。

那次邊境衝突,他帶突擊隊深敵後,撤退時一塊彈片劃開了他的手背,順著手腕往下淌,染紅了半截袖子......

後來傷口癒合了,疤留了下來,像一條蜈蚣趴在他手背上,猙獰又沉默。

他不怕疼。戰場上比這重的傷多了去了,他連眉頭都沒皺過。

可他怕想起這塊疤是怎麼來的,那天是孫萍萍的生日。

他本來答應,任務結束就回來補過生日。他回來了,帶著這塊疤。帶著吃的草莓蛋糕。

卻看見滿臉蒼白的倒在車禍的泊之中。

手裡的蛋糕也隨之掉落在地,幾顆草莓滾落過來。

有幾顆,趙庭義己經模糊了,只記得那天草莓的“很紅很紅”。

趙庭義閉上眼睛,眼睫抖,手指微微蜷,那道疤像一道永遠合不上的口子。

他睜開眼,把手翻過來,掌心的紋路糙又糟糟的。

這隻手握過槍,握過筆,握過“”最後溫的手,再後來除了握槍,什麼都沒握過。

趙庭義沒有抬頭,也沒有接話,像是沒聽見,又像是聽見了不知該怎麼應。

窗外的槐樹葉子被風吹得更響了,把屋子裡的沉默襯得愈加濃烈。

“哥,”趙庭義終於抬起頭,角揚起一抹若有若無的弧度,“這些年,我一個人慣了。”

弟弟的一句“習慣”,讓趙庭壽的,更多的是心疼。什麼“一個人慣了”?那是常年沒有人在邊,年復一年,生生把自己熬了習慣。

作為兄長,他不允許他再這樣下去。

“庭義,那個孩……己經走了二十年了。”趙庭壽的聲音低下來,“你不是放不下,你是不肯放過自己。”

趙庭義沒有否認,也沒有承認。他想起孫萍萍說過的最後一句話,“希他好好活著。”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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